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今起厦门居民开始交养老保险费 缴费截至明年2月20日

2014-12-06 07:31:45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邹玒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12月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香卉辉)今天开始,厦门居民可以开始缴纳201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了。近日,厦门地税局发布通知,缴费时间截至明年2月20日,采用“不变不报”的缴费模式。

据了解,201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对象为,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未符合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已参保城乡居民。缴费时间为2014年12月6日至2015年2月20日。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采用“不变不报”的缴费模式,即已参保的城乡居民未办理停保或变更的,新年度按原参保身份和缴费档次续缴保费。

其中,采用“一卡通”扣费的城乡居民,务必于规定的扣费期内存足款项,地税部门在年度缴费期按原缴费档次直接进行扣费。

如果未在年度扣费期内缴费的参保居民,可在2015年12月31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到所在地地税局办税大厅办理补缴,也可通过地税网站“个人社保在线缴费”功能自行补缴。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