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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出台新政扶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 最高每年200万

2014-12-04 08:11:14吴林增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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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吴林增 实习生 丁媛媛/文 资料图)厦企加大研发投入,政府将给予扶持,企业最高每年可获得200万元奖励。

昨日,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李建明做客政府网,解读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扶持政策。今年出台的新政策,对企业研发投入扶持力度更大。

加大科研投入 每年最高奖励200万

李建明说,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已成为厦门“十二五”规划重点做大做强的六大支柱产业之一。今年新出台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扶持政策,特别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政策提出,对于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10%且年研发投入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对其研发投入超过10%以上的部分予以50%的奖励,每年奖励最高200万元,每家企业累计奖励最高500万元。

他说,在已经申报结束的今年第一批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有十几家企业申报加大研发投入奖励,经审核初步拟安排扶持资金640多万元。

此外,新政策鼓励软件企业积极参与各种标准的制定。对于主导制定软件和信息服务领域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骨干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

加大动漫扶持 最高可获得50万元奖励

李建明说,新政策同时加大了对新媒体业务的支持力度。对在经市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新媒体平台上运营的动漫、游戏作品,实际收入金额分别按照动漫、游戏产品分类排名,其排名在全市综合排名前10名、前30名的作品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同一企业最高50万元。

对在经认可的新媒体平台上运营新媒体业务,年销售收入超过100万元以上、且年销售收入增长率超过20%的企业,对超过年度按销售收入和增长率的部分,分档次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通过出台新政策,力争保持厦门在全国软件产业整体布局中的区域竞争力,同时实现创建中国软件名城的目标。预计从 2013年到2016年,软件业务收入保持25%左右的增长速度,期末超过1200亿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7%;到2018年,软件业务收入力争超过16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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