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前乱堆乱倒的垃圾给环卫工增加了繁重的负担。(资料图片)
商家的占道行为很影响市容。
厦门日报讯(文/记者 袁舒琪)关爱环卫工人,更深层次地思考“尊重环卫成果”,市委文明办与厦门日报发起的“爱心饮水站”有了延伸话题:如何落实“门前三包”,为环卫工人减轻工作负担?
上一次的报道,记者走访发现,部分商户落实“门前三包”的情况并不理想,令“门前三包”牌匾有名无实,破坏市容市貌,记者继续深入追踪,寻找“门前三包”监管过程中的漏洞与软肋,揭开其难落实的症结。
症结1:执法出现“断层”
巡查人员不可能一直在路上,违规行为一方面得不到及时纠正,另一方面即便纠正了,光只是责令也起不到震慑效果
“门前三包”责任制作为有名的“厦门经验”,流程以及监管程序经过多年经验积累,可以说已经自成体系、形成链条——“门前三包”责任制的伊始,是由各街道办牵头,与辖区内商户签订“责任状”,明确“三包”责任,之后再由街道办或社区人员通过巡查,发现未落实商户,便立即责令其整改,屡教不改,就抄送至行政执法局,由城管来进行执法、处罚。
流程看似严谨,但如今商家落实不到位的现状,也确实折射出其中的不足与漏洞。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难落实的主要症结还在于巡查和处罚两个环节,出现了“衔接难”的问题。市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就认为,“衔接难”是因为增加了“责令整改”这个前提。自2008年五月份开始,环境保护的法律由“办法”变作“条例”后,就由从前发现问题直接执法,变作先责令整改,商家屡教不改后再进行执法。
修法为商家争取了整改缓冲期,执法更加人性化了,但同时问题也随之而来。巡查队伍到了,商家就立即整改,无人巡查时,商家就又我行我素起来。究其背后原因,在于巡查人员不可能一直在路上,违规行为一方面得不到及时纠正,另一方面即便纠正了,光只是责令也起不到震慑效果,周而复始,最终就导致了一个结果——需要处罚执法的“指令”一直没有传递到城管部门,断层因此出现,处罚成了空谈,执法一直没有跟上。
症结2:罚款流程冗长
“60天呼吁期,90天诉讼期,再不履行还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样一来半年过去了,为的却只是区区几百元到上千元。”
记者从市行政执法局了解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未落实“门前三包”的商户得到的处罚,是500元至2000元。拿我市繁华路段的街边小餐饮店为例,最高的处罚金额,或许连它们日均营业额的一半都达不到。“这样的处罚力度,完全是不痛不痒。”鹭江街道办管理综治的相关负责人说,相比于店家自己占道经营所得利润及乱扔垃圾而“省”下来的垃圾费和人力支出,面对这样的处罚金额,部分商家抱有的态度就是“罚就罚吧,反正不多。”
再者说,真要处罚也不容易。市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张先生提到,商家要是配合倒还简单,但若拒不配合,处罚流程便冗长起来,“60天呼吁期,90天诉讼期,再不履行还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样一来半年过去了,为的却只是区区几百元到上千元。”
【建议】
增加责任考核制 堵住监管漏洞
市政协委员、民盟厦门市委员会副主委朱奖怀认为,“门前三包”提出伊始落实情况良好,就是建立在责任考核制完善的基础上,考核的目标,不仅仅是商家,还是巡查部门——对于巡查部门可以建立日常考核制,在“网格化”的基础上,将街巷“门前三包”核查落实状况的工作分配到人,巡查人员担起责任,定时定点巡查,其间接受考核;商家在与街道签订“门前三包”责任制协议书后,也要接受巡查人员的日常考核,将警告次数记入考核当中,一旦超出某个次数,就要报送至城管部门加以惩处,这样便可解决监管与执法间“衔接难”的问题。
朱奖怀还认为,执法要严,处罚力度也得跟上,可制定更为弹性的处罚机制,如处罚多次的,要再加重处罚。对于落实到位的商家,也要制定鼓励机制,“这样奖惩结合,就能激发商家的积极性,‘门前三包’落实才能有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