症结2:罚款流程冗长 “60天呼吁期,90天诉讼期,再不履行还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样一来半年过去了,为的却只是区区几百元到上千元。” 记者从市行政执法局了解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未落实“门前三包”的商户得到的处罚,是500元至2000元。拿我市繁华路段的街边小餐饮店为例,最高的处罚金额,或许连它们日均营业额的一半都达不到。“这样的处罚力度,完全是不痛不痒。”鹭江街道办管理综治的相关负责人说,相比于店家自己占道经营所得利润及乱扔垃圾而“省”下来的垃圾费和人力支出,面对这样的处罚金额,部分商家抱有的态度就是“罚就罚吧,反正不多。” 再者说,真要处罚也不容易。市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张先生提到,商家要是配合倒还简单,但若拒不配合,处罚流程便冗长起来,“60天呼吁期,90天诉讼期,再不履行还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样一来半年过去了,为的却只是区区几百元到上千元。” 【建议】 增加责任考核制 堵住监管漏洞 市政协委员、民盟厦门市委员会副主委朱奖怀认为,“门前三包”提出伊始落实情况良好,就是建立在责任考核制完善的基础上,考核的目标,不仅仅是商家,还是巡查部门——对于巡查部门可以建立日常考核制,在“网格化”的基础上,将街巷“门前三包”核查落实状况的工作分配到人,巡查人员担起责任,定时定点巡查,其间接受考核;商家在与街道签订“门前三包”责任制协议书后,也要接受巡查人员的日常考核,将警告次数记入考核当中,一旦超出某个次数,就要报送至城管部门加以惩处,这样便可解决监管与执法间“衔接难”的问题。 朱奖怀还认为,执法要严,处罚力度也得跟上,可制定更为弹性的处罚机制,如处罚多次的,要再加重处罚。对于落实到位的商家,也要制定鼓励机制,“这样奖惩结合,就能激发商家的积极性,‘门前三包’落实才能有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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