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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驾不系安全带扣分是谣言 朋友圈传"交规"不可全信

2014-11-29 16:08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卢超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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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条“规定”8条不实

●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事实:根据公安部123号令,闯红灯将记6分,未涉及罚款。

●酒驾:记12分且5年内不得再考驾照

事实:目前,这一违法行为分为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两者对应的处罚也不一样,前者扣驾驶证6个月,后者直接吊销驾照,且要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两项处罚还附带从1000到5000元不等的罚款。

●司机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事实:仅针对于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段,处罚为记2分。

●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事实: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目前没有相关规定,也没有相关处罚。

●副驾驶位有不满14周岁乘客的:记6分,罚300元

事实:目前新交规中没有针对此类行为的处罚。

●行驶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事实:根据新交规,驾驶人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将被记2分。

●行驶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事实:新交规中没有对此类行为的处罚规定。

●超速驾驶:记6分

事实:新交规对超速的处罚较细致,具体来说有三档:

1.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将被记12分;

2.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将被记6分;

3.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将被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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