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 (记者黄怀)昨天上午,第6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厦门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厦门惠及民生的保险政策将陆续出台。 1 支持养老保险产品服务创新 如何让市民的老年生活更有保障?厦门将争取成为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先行试点城市,推动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发展。发展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保障计划,完善对失独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保险保障。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投资养老养生服务产业,促进保险服务业与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 2 建立医疗纠纷联合调解服务中心 出现医疗纠纷将有更快速便捷的处理方法。厦门将充分发挥医责险的重要作用,建立多元化的医疗纠纷联合调解服务中心,有效化解医患纠纷,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厦门还将加快推进微信、远程视频等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信息技术支持平台建设,在全市推广轻微人伤快速处理机制,并在2015年6月底前完成。 3 企事业单位建立商业养老健康保障计划 根据实施意见,厦门将推动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障深度对接,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对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补充作用。支持保险机构大力拓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补充养老业务,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建立商业养老健康保障计划。不断完善大病保险运行机制,逐步实现本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大病保险医疗费即时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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