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经济企业 > 正文

明年1月1日起 12项中介服务收费将实行市场调节价

2014-11-16 07:23:57林芹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11月16日讯(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林芹)导报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2015年1月1日起,我省将放开12项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实行市场调节价。改革后实行定价管理的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由原来的43项调整为34项,并通过对收费监管模式的调整,使调整幅度达39.5%,其中下放由设区市政府定价管理的有5项。

放开的12项中介服务收费为:二手车交易服务费、船舶交易服务收费、二手车价格评估鉴定收费、资信评级服务收费、报关代理服务收费、化学分析和鉴别收费、计算机房测试服务收费、房地产经纪收费、室内装修质量检测服务收费、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收费、防伪加密技术服务收费、印章信息网络服务收费等。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