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记者 张尚初 通讯员 集法宣)花重金买了一个地下车位,可是车位左边是一堵墙,右边是一根柱子,每次停车都要费很大的劲,还时常发生刮擦事故。多次交涉无果后,业主一怒之下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近日,集美法院审理了这起因车位问题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件。 此前,集美一小区的业主小丽(化名)花13.5万元购买了一个面积为12.72平方米的地下车库,开发商依约交付了车库。小丽看到车库后却傻了眼,原来她购买的车库在承重柱与承重墙之间,且承重柱和承重墙之间的距离过窄,导致车辆正常进出非常困难。 “那么窄,怎么停车啊?一不小心车就被刮了!”于是,小丽找到开发商协商理论,经过多次交涉无果,小丽便一纸诉状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返还其已经支付的13.5万元的钱款及利息,同时还要求开发商赔偿其损失6.5万元。 集美法院杏林法庭依照程序开庭审理了此案。审理时,开发商辩称,该车库可以正常停车,并用型号为宝马523LI的汽车在车库进行倒车入库,欲证明该车库可以正常使用,同时,开发商还认为,其所出售的车位已经取得规划、设计、验收部门的审批通过,其规划设计均符合标准,且小丽在购买车位时并未对车位情况提出异议,因此,要求驳回小丽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在审理此案过程中发现,根据建设部批准的《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行业标准,小型车垂直通车道方向最小停车带宽度为2.4米。而本案讼争车库位于承重柱与承重墙中间,承重柱与承重墙间距离为2.375米,即小于行业标准,且从开发商提供的录像中可以看出,车辆虽然可以倒进车库,但倒车过程十分缓慢,且难度较大,无法像一般停车位一样正常停车,即该车位无法实现其目的。 最后,法院判决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应返还小丽135000元及利息。关于小丽主张开发商赔偿相应损失65000元,因没有证据,法院不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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