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头看】 长效查处机制尚未建立 10日下午,市纠风办召集市公安局监察室、市交警支队、思明公安分局、湖里公安分局以及思明区城管执法局、湖里区城管执法局等,检查对照在评议中的承诺事项是否落实。 ■被评议单位:思明公安分局、思明区城管执法局 承诺事项:成立综合执法队、加强源头监管、对违法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处以罚款及行政拘留等 根据了解,专项民主评议之后,思明区公安、城管、工商等部门抽调人员建立了综合执法机动队,由思明交警大队统一协调指挥,针对电动三轮车、拼改装车辆占道经营等问题展开整治。各街道办也协调辖区内的派出所、城管、工商所联合开展执法,每周不少于两次。6月至今,思明辖区内依法暂扣的“四车”(即两轮电动车、电动三轮车、电瓶车、摩托车)共26809部,其中电动三轮车878部,被暂扣的占道经营物品逾20000件。 根据道路交通相关法律法规,驾驶电动三轮车上路,驾驶人不仅会被处以1300元的罚款,还可以并处行政拘留。截至目前,思明辖区内因此被处以行政拘留的有6人次,一些电动三轮车的驾驶人采用弃车方式来逃避处理。 ■被评议单位:湖里公安分局、湖里区城管执法局 承诺事项:加强源头监管、交警与城管建立长效查处机制、加强对辖区内进岛通道的监管等 湖里公安分局、湖里区城管执法局在专项评议后,组织了两次持续时间较长的统一行动,分别是6月份的专项整治月、11月6日至11日的专项整治周。今年以来,湖里公安分局共查扣电动三轮车1482部,有12名驾驶人依法被处以行政拘留。 湖里区相关部门表示,他们对电动三轮车占道扰民、扰乱交通秩序等的整治,主要还是依靠基层派出所与城管中队的机动性联合行动。 [代表点评] 应建立常态化联合查处机制 思明、湖里两区的相关部门在专项评议会后,都开展了执法行动,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仅靠几次“运动式”的集中整治,不足以形成有力震慑,在一段时间后乱象往往容易反弹回潮。因此,相关执法部门应该按照在专项评议中的承诺,建立常态化的联合查处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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