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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即日起可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成立

2014-11-11 11:44:52钱玲玲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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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1月1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钱玲玲)从现在起,想在厦门成立社会团体,可以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成立登记,不需要再经过筹备成立审批这一环节,流程上更加简便了。

近日,厦门市民政局发文调整全市性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程序,深入推进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取消全市性社会团体筹备成立审批。

以前,有关单位或个人若要成立社会团体,在筹备之前就须向民政部门报备、审批,取得“同意筹备决定书”后,方可开展筹备工作,且筹备工作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经过此次调整,民政部门大力推行“马上就办”的理念,取消全市性社会团体的筹备成立审批,将社会团体的筹备成立和正式成立合并为直接申请成立登记。经调整,全市性社会团体应依次经过名称核准、成立登记两个环节。

截至今年9月,厦门已经登记的社会组织共有2918家(含基金会8家,台湾社团代表机构20家),其中社会团体112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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