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1月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思亲/文常海军/图)新版的厦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实施以来,厦门新批复的预售房项目已全部纳入监管。昨日,市国土房产局总规划师卢海林接听市长专线时介绍,为防止烂尾楼,保障购房者权益,从7月份到现在,纳入监管的预售资金总额已达77亿元。 这也意味着,开发商不能再随意挪用资金,同时,为方便监管工程进度,房产交易中心已建立了开发商每月登记制度。 25个预售项目纳入监管 今年7月1日,厦门正式实施了新的《厦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专门对预售资金管理进行了规范,规定商品房预售人,即开发商,应按工程节点要求使用监管额度内的预售资金。 据卢海林介绍,新规实施到目前,厦门总共新批复了25个预售项目,而这些项目均已纳入监管,监管的预售资金总额达77亿元,实现了预售资金监管的全覆盖。“商品房项目预售资金都纳入监管之后,开发商便只能根据建筑工程进度,用于购买项目建设必需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支付项目建设的施工进度款及法定税费,而不能随意挪作他用。”卢海林说。“预售资金监管额度”按照预售项目工程总造价及风险金(工程总造价的20%)来核定。 那么,开发房企如何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度来支取预售资金呢?卢海林解释称,以工程总造价1亿元为例,其预售资金监管额度即为1.2亿元。那么,以7层为界限,7层以下多层建筑及别墅,开发商按照4个节点支取用款,7层以上高层建筑,则按照6个节点来支取款项。 工程进度实施每月监管 卢海林介绍,假若预售资金监管额度为1.2亿元,7层以下多层建筑及别墅的主体结构一旦封顶,开发房企最高可支取70%的进度款,即8400万元;建筑外墙落架,可支取80%,即9600万元进度款;竣工验收时额度为85%,交付使用前为95%,直到该监管账户撤销后,开发房企方可拿到1.2亿元的全款。 值得一提的是,若开发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接近封顶,而此时预售资金进账小于或等于监管额度的70%时,开发商即可支取监管账户内的所有资金。此外,为了便于监管工程进度,开发房企需每月将编制的用款清单、相应凭证、工程形象进度照片上传至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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