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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商品房预售门槛提高 预售资金将全额监管

2014-11-07 07:52:44曾昊然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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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晨报讯(记者 曾昊然)过去盖30层楼的大厦,只要冒“尖角”(完成首层),开发商就可以申请预售;如今要盖15层以上,才能申请预售,可以有效避免“烂尾”楼出现。

昨日,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总规划师卢海林接听“市长专线”表示,商品房预售资金要全额进入专用账户,按工程节点完成情况支取。

商品房何时可预售?

大厦需建好一半以上

按《厦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商品房的预售门槛大大提高。旧规定的预售门槛要求为:三层(含)以下的建筑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四层及以上建筑完成首层建筑工程即可。

新《规定》要求:7层(含)以下的建筑,需完成主体结构封顶;8层(含)以上的,需完成主体结构工程一半以上,且不得少于7层。另外,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还需达到该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满足以上条件,才可预售商品房。

卢海林表示,预售门槛的提高,能有效防范“烂尾”楼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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