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卓悦佳)25个商品房项目,监管金额高达77亿元,这是昨天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下简称“土房局”)总规划师卢海林在接听市长热线时,透露的关于今年7月1日实施新的《厦门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来,土房局监管的商品房预售款情况。 开发商:从不适应到觉得很方便 卢海林告诉记者,自7月1日至10月31日,土房局已经监管了25个新商品房项目,监管金额高达77亿元,目前监管实施顺利。不过,卢海林透露,在刚开始实施细则时,许多开发商觉得很不适应,因为“旧的细则有免监管条款,约95%的企业都不需要被监管”。 不过,随着细则的实施时间推移,加上新的监管模式,卢海林说,开发商渐渐发现,对于企业而言,新细则的监管模式其实很便捷,只要达到了建设进度的节点,且资金使用额度在批准范围内,开发商就可自由支取,无需逐笔申请,免去了大量的人工和时间做票据审核工作。 “预售资金监管最关键的是要让房子能够建起来,既要购房者的钱安全,又要方便企业支取,不能让大量资金沉淀在账户上。厦门的做法在全国都比较超前。”卢海林说。 购房者:20%风险金避免烂尾楼 对于购房的民众而言,最担心的就是钱交了,房子却没盖起来。为了避免这样的风险,按照新细则第六条规定,登记机构按照预售项目工程总造价及风险金(工程总造价的20%)来核定预售资金监管额度,且项目工程总造价并不是开发商自行决定,而是要根据开发项目申请时提供的总承包合同造价来确定。“加强监管有利于保护购房者的利益,确保款项的使用,避免烂尾楼的出现。”卢海林说。 此外,从今年开始,厦门全面推行精装修房,商品房的装修费用也包括在房价内,为确保项目装修交付使用,在新细则中,预售资金包含的装修费用也纳入单独监管。这是为了确保预购人最终买到的商品房确实按照约定进行了装修。具体提取的装修费用标准主要由开发商自行申报,价格一般参考预售方案中装修标准,这笔装修费用必须在装修完毕后,开发商才能提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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