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动态 制假参与者将被追究刑责 让卷烟制假在厦无处藏身 林炜说,以前制假分子多是漳州云霄人,而且是流动“作案”,云霄查得紧,他们就往广东、河南一带跑,这些地方也查得紧了,他们就跑到厦门岛外的山里来,今后还可能跑到其他地方去。 “所以,只有连人带机器一起抓,将卷烟制假的组织者、参与者全部绳之以法,卷烟打假才有效果,制假分子才不敢来厦门。”林炜说,以前多是云霄人自己做,跟当地人租用场地,雇佣当地工人来生产。而现在,他们大多和本地人合伙一起做,利益均沾,给查处带来一定难度。 为了提高群众的举报热情,烟草部门提高了奖励标准,一套制假烟机(卷烟机、接嘴机各1台)奖励5万元,加上制假原辅材料,最高可以得到6万多元的奖励。烟草部门的举报电话是12313。 针对本地人参与制假这一问题,参与者也将被一并追究刑事责任。而在以前,往往只追究主要组织者的刑事责任,对制假参与者只是教育批评。 林炜说,相关部门已专门召开卷烟打假工作会,明确要求对制假参与者追究刑事责任。制造假烟的组织者和技术工一般按照主犯来定罪量刑,而辅助工人、搬运工、后勤人员等则按从犯来定罪量刑。 林炜说,市政府已经下达卷烟打假责任书,要求各区、街镇落实卷烟打假责任制,集美区政府还率先实行镇街联合打假工作机制,将卷烟打假工作纳入综治范畴。接下来,烟草部门将积极联合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共同打击卷烟制假违法行为;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群发短信、入户宣传及户外广告宣传等,鼓励群众多举报,为卷烟打假提供线索,让卷烟制假在厦门无处藏身。 延伸阅读 养猪场租给制假分子 视为共犯被判刑并处罚金 2011年,集美区烟草专卖局接到群众举报,在灌口镇浦林村铁路旁废弃养猪场内查获一制假烟窝点,现场查获各类违法烟草专卖品案值约160万元,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曾某山(灌口镇浦林村人)。2012年4月,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曾某山明知制假分子生产假冒伪劣卷烟,而将场地租给犯罪分子,视为共犯,其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3个月,罚金20万元。 生产销售假烟 主犯参与人均被追究刑责 2012年3月,市烟草专卖局稽查支队接群众举报,在集美区后溪真浦边村查获一制假窝点,现场查获涉案人员22名,涉案金额约238万元。2012年年底,法院判定,本案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其中,主犯吴某龙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其他被告人均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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