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遗嘱库保存的遗嘱多属自书性质,目前尚存一定的法律风险 厦门7家公证处均有针对老年人的免费服务,遗嘱订立数量逐年增多
公证处遗嘱订立室有全程监控。 厦门晚报讯(文/记者 谢雨真 彭菲 通讯员 杨长平 图/陈立新) 人在世就谈论身后事,似乎很不吉利,这也是不少中国人传统观念中一直存在的“忌讳”。但是,随着私人财产的积累,为避免家人因财失和,提前立遗嘱也越来越被人们接受。 遗嘱表达的是订立者对自己身后事的处理和安排,但是,据统计我国目前无效遗嘱达60%。原因是订立遗嘱不规范,起不到法律效力。 近日,中华遗嘱库首批遗嘱生效,引起社会关注。记者就此咨询了律师,了解遗嘱订立及生效的流程。在各种形式的遗嘱中,公证遗嘱被认定为最具法律效力的一种,可“对抗”其他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形式。 调查 免费为老年市民公证遗嘱,本月起服务70岁以上老人 中华遗嘱库是由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和北京阳光老年健康基金会共同发起主办的公益项目,针对60周岁以上老人办理遗嘱订立等事宜。 前天下午,记者联系上了中华遗嘱库管理委员会相关负责人陈先生。他说,目前中华遗嘱库只针对北京市民,没有在厦门设置分支机构,也没有与任何地方单位进行任何形式的合作。记者咨询了市民政局和市老龄办,得到的答复是,目前厦门尚无为市民免费办理遗嘱咨询、登记和保管的公益项目。 不过,厦门各大公证处近年都有免费为本地老人提供遗嘱公证的服务。数据显示,进行遗嘱公证的市民数量每年都在上升。 记者从市司法局公证管理处了解到,免费提供遗嘱公证服务主要集中在10月敬老月,服务人群为本市60周岁以上男性和55岁以上女性。今年,这项服务延长到12月31日,不过11月1日之后只服务厦门70周岁以上老人。截至10月27日,全市已免费办理遗嘱公证148件。 瞒着家人立的公证遗嘱,也有平台能查到 厦门最早开展为老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的是鹭江公证处。鹭江公证处助理主任傅秋萍告诉记者,该公证处从2010年开始这项服务,去年有130多名老人前来办理。此后,这项服务推广到了全市另外6家公证处。 根据《继承法》第17条规定,我国的遗嘱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五种形式。依照相关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 “可以说,公证遗嘱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傅秋萍说,鹭江公证处有间专门的房间为市民办理遗嘱公证,办理遗嘱的全过程都有录音、录像,将作为资料保存。 有些当事人在立遗嘱时不希望受到干扰,因此没有告诉其他亲属。若遗嘱人突然去世,而亲属不知道其立了公证遗嘱怎么办?傅秋萍说,今年7月底中国公证协会开通了一个查询平台,这个全国公证遗嘱备案查询平台(公证遗嘱库)收录有超过一百万条数据,如果亲属到公证处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时,公证人员会先查询是否有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可多次修改,以最后一份为准 虽然从公证处获得的数据来看,办理遗嘱公证的90%以上是老年人,但也有的年轻人早早就考虑到了。傅秋萍去年就接待了一名30岁的女市民。她为自己立遗嘱的原因是,好友意外去世后其家人争财产闹得不可开交,这让她深有感触,决定提前做好准备,免得发生这样的情况。 还有的年轻人是因为身患重病,需要做好后事准备。有的中年再婚市民,担心家庭重组后发生财产继承纠纷,也会提前立好遗嘱。 早早立了遗嘱,以后想法有变怎么办?傅秋萍说,遗嘱人可到公证处对遗嘱进行修改,修改可以是多次的,不过具有法律效力的以最后那份为准。 有人认为,现在独生子女多,财产继承基本是唯一的,立遗嘱的应该会越来越少。傅秋萍说,遗嘱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处分个人财产或其他事务,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反而会增加对遗嘱的认知。事实上,公证处办理的遗嘱公证数量,也有逐年增加的趋势。 说法 遗嘱库保存的 仍是普通自书遗嘱 对于中华遗嘱库,审理家事案件的法官以及资深的律师认为,这种公益项目的推广,有助于市民培养正确的法律观念,辅助遗嘱有效地订立,减少纠纷。但是,他们也表示了顾虑。 一名法官说,经过公证的遗嘱具有优先效力,而寄存在遗嘱库的遗嘱仍属于普通自书遗嘱。厦宇律师事务所的林时坤律师说,遗嘱从订立到保管仍然有很多细节问题,比如,老年人订立遗嘱很多都是瞒着继承人,中华遗嘱库要如何与继承人及时取得联系? 另外,林时坤律师还提到了现实的难处,比如,继承人要办理继承的房产过户时,由于被继承人已经不在了,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只认公证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目前仅凭第三方保管的遗嘱难以办理过户手续。 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律师郭丰说,公证遗嘱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而律师见证遗嘱存在一定风险。毕竟受调查权限的限制,有些事情律师无法确认。如果遗嘱人隐瞒了一些情况导致遗嘱无效,律师将承担连带责任。 闽南风俗专家彭一万说,很少听说闽南的老人有立书面遗嘱的,顶多就是口头遗嘱,因为人还在世就谈论死后之事被视为不吉利。记者昨日从厦门法院证实,厦门的老年人群还没有普遍形成立遗嘱的意识和习惯,这是造成遗产继承纠纷的最主要因素。还有的老年人因不懂相关法律知识,造成遗嘱无效,比如老人让儿子来代书遗嘱。 案例 百万遗产给表妹 法院认定为有效 2012年10月,老孙因肝癌去世,他的儿子和母亲在整理老孙的遗物时,发现老孙病危期间,银行卡里的百万元存款转给了老孙的表妹。 原来,老孙在去世前两个月立下公证遗嘱并着手处理财产,这笔钱就是在这期间汇给表妹小丽的。离婚多年的老孙患病后,一直是小丽在身边悉心照顾,他承诺将赠她百万遗产。但老孙的儿子和母亲都认为小丽非法得利,诉至法院要求归还。 法院审理认为,100万元的转款行为发生在老孙处理个人财产期间,依常理,他对账户的存取情况应当是清楚的,但未提出异议也未告知其亲属,可以认定转款行为是经老孙同意的。小丽主张“赠与”有事实根据,符合情理,因此驳回了老孙的儿子和母亲的诉求。 链接 遗嘱继承权 优于法定继承权 订立遗嘱需要注意以下内容: ①遗嘱的内容、签名、订立日期应该要明确清晰,避免表达上的歧义,最好要有见证人,且遗嘱由专业人员起草,以确保遗嘱有效。 ②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均必须有两个以上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且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方能有效;对口头遗嘱规定仅限于在危急情况下作出。 ③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最好能在变更后的遗嘱上写明之前遗嘱无效。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具有优先效力,如多份遗嘱中有公证遗嘱,那么就应以公证遗嘱为准,其变更和撤销均需通过公证处办理。 ④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只能是遗嘱人的个人合法所有财产,不能处分他人财产,比如一位老人故去而其配偶尚健在,则遗嘱中只可处分自己的财产,而不能处分配偶的财产,如夫妻共同财产中配偶所有的财产。 ⑤法律优先尊重当事人意愿,因此遗嘱继承权优于法定继承权。 据了解,遗嘱进行公证后,遗嘱人可根据需要带走一份甚至几份原件自行保管。而公证处将保留一份原件存底,并列为密卷保管。在遗嘱人去世前,除其本人外,任何人不得查阅。遗嘱人去世后,他(她)指定的受益人或具有法定继承权的亲属、人民法院等机构提供相关证明也可查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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