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厦大附近惊现“求桃花”二维码 被指破坏社会道德

2014-10-26 16:51  朱俊博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抽取费用

富商每月支付多少费用,就从中抽取20%的“中介费”

谈到中介费时,谢某说以每月富商支付费用的20%作为中介费,如果有车或房产等,也要抽取市值的20%。“你怎么确定我每次收到多少钱?如果我不把钱给你,你怎么办?”记者提出质疑。谢某说:“不给也没事,那你就不要在这个圈子混了。”

谢某多次提到“我们圈子”之类的话,且暗示他有很多富商资源,他说自己之前在莲坂一带开“情侣会所”和咖啡厅,兼做心理咨询,其中就有不少“小三”是他的客户。“她们也会遇到情感问题,比如富商要甩她们或者她们无法上位。”谢某说,通过这些“小三”,他慢慢掌握了富商的资源,其中有个别富商就委托他再找一些年轻女孩来包养。

记者提出要确认谢某手中的富商信息的真假时,他却拒绝透露。他说富商资源都是从“小三”那里获得的,他没有去核实,“虽然和富商没见过,但听‘小三’们说得多了,总不会错。”

男记者亮相

“另类中介”大言不惭

承认贴了千张小广告

从谢某QQ的空间里,记者注意到,谢某自称37岁,头衔众多,包括资深远程催眠师、情侣导师、两性专家、情商顾问等,相册中还晒出了心理咨询师二级证书、保健按摩师证书、多家培训机构颁发的催眠课程结业证书等,此外他还晒出了自己的学位证,显示他毕业于福州大学英语专业。不过,这些证书的真伪无法鉴定。

10月23日下午,谢某在电话中约本报女记者在厦大附近一家咖啡厅见面。为确保安全,本报一名男记者装扮成路人,待在附近密切注意动向。见面后,谢某根据女记者的形象,畅谈他的“气质提升计划”。

半个小时后,本报男记者现身并公开身份,不过谢某显得并不惊讶,表现挺镇定。

谢某承认印有二维码的小广告是他所贴,为开拓市场,他在厦大周边贴了1000张小广告,但效果不理想,因为加他的都是男性。

“现在社会道德已经到这样的地步,大家各取所需,我只不过做些牵线搭桥的事而已。”谢某大言不惭,他说前不久就为一个售楼小姐牵线成功,成了某富商的“小三”,富商每个月付给售楼小姐3万元,售楼小姐每个月要给他6000元中介费。今年以来,他已成功为四个富商找到了“小三”。

采访中,谢某认为自己的行为没有违背社会道德。“我也会为‘小三’做一些分析,如果富商和原配是真爱,又有小孩的,我也会劝‘小三’离开,大不了闹一场让富商出点钱就是了。”

采访结束后,谢某还不断给记者发来短信,希望记者不要报道。当得到否定的回答后,他反而指责记者“没有道德底线”。

律师说法

“另类中介”背后陷阱多

若证据确凿属犯罪行为

厦门大学人口研究所研究生导师郑启五认为,“小三”中介破坏家庭稳定,已经严重违背社会道德,应该受到社会大众的谴责。此外他还认为,谢某的行为有为卖淫嫖娼提供渠道的嫌疑,因为目前“小三”在某些情况下也接近于卖淫。

集美大学政法学院社会学系副教授巨东红认为,“小三”现象涌现,对传统“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家庭产生了很大的挑战,像谢某之类的中介为了迎合市场需求,加剧了传统道德观的裂变。

谢某的行为有没有违反相关法律?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的郭丰律师认为,针对谢某的行为目前虽没有明确的法律可以制止,但这种行为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如果有证据显示谢某有介绍性交易的行为,或者是主观介绍卖淫但没有成功等情况,则构成“介绍卖淫罪”,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此外,郭丰还说,“小三”中介牵线行为的背后,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有被绑架、强奸、抢劫、诈骗、被传销团伙控制等多种可能性。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