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酒保健酒。(记者 张淇辉 摄) 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今年5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在我国首次上市新品种、使用新原料和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实行注册管理;对其他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备案管理。这意味着,相当一部分保健食品的注册管理将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一旦取消审批制,对企业将带来怎样的影响?原已取得的保健食品批文是否将成“废纸”?对消费者而言,靠“蓝帽子”辨识保健食品真伪是否也将成历史? 昨日上午,国家食药监总局食品安全监管司举办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培训班”在厦开班。这些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消费者利益攸关的问题,成为业内专家和监管工作者们讨论的焦点。 代理中介机构面临洗牌 根据现行规定,保健食品应当依法通过审批并取得产品注册证,拿到“蓝帽子”标志后,才能上市销售。据了解,注册需要提交的申报资料复杂,一些产品重复审批,注册检验流程时限长,这些广受企业诟病的行政审批制度缺陷,成为行业发展的障碍,也滋生了相关的腐败造假的“一条龙”服务。“备案制改革一旦实行,受冲击最大的是保健食品注册代理中介机构。”业内人士分析,目前国内至少有六成保健食品产品批文是通过代理机构获得的。一些有门道的个人或中介机构,即便在审批非常严格的时候,每年也可以拿到几十个产品批准文号。 备案制不等于放松监管 “目前的注册制度对企业影响最大的问题是在审批成本上。”厦门一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据业内人士测算,企业申报一个保健食品批文的平均成本一度达到30万元左右。企业经济投入太大,而且排队时间长、效率低,也给企业带来沉重负担。 因此,取消行政审批,采用备案制管理成为业内不少企业的强烈呼声。不过,不少企业担心,备案制实施后,由省级食药监部门发放的批文“含金量”是否有所降低,进而影响产品的市场认可度,“有的消费者可能会认为国家局的批文比省局的含金量更高,更可信。” 对此,国家食药监总局食品安全三司副司长张晋京昨在开班仪式上表示,备案制不等于放松监管。他说,备案制改革的总体思路,是要减少行政审批,下放权力;缩小保健食品注册范围,明确部分注册事项由省局审查;同时要建立严格的监管制度,对风险较高的产品实行严格注册管理。他强调,实施备案制并不意味着不监管,而是随时监管、违者必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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