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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制售手机窃听软件 厦门一“设计师”获刑4年

2014-10-04 09:3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邹玒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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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0月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思法)一个小小软件,就能让手机成为窃听设备?

近日,手机软件公司老板阙某成为厦门第一个因非法制售窃听软件获刑的人。他通过制售软件获利9.5万元,为此被思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窃听软件 能查妻子外遇

29岁的阙某是厦门某手机软件公司的老板。数年前,阙某希望能够开发出一款手机备份软件,为此,他把创意挂到网上,雇人外包设计。

杭州一家科技公司接了单,不过阙某觉得这些功能还可以另作他用,他想做成窃听软件,只要用户把软件下载到窃听对象的手机上,用户就可以悄悄取得窃听对象手机里的内容。

随后,杭州的公司按照阙某的要求设计出了“灵猫静静”软件。2011年,阙某开始正式在网上宣传销售这款软件。前妻陈某帮阙某打下手,通过QQ与买家联系,买家只要花费1000元左右就能下载软件。

其中一个买家将软件安装在妻子手机上,发现妻子有外遇,离婚后女方报警,公安机关发现涉及到“灵猫静静”软件的案件涉及30多个省市,最终将销售网站和设计人员一锅端。

老板被抓 连累前妻获刑

近日,思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阙某和陈某违反国家规定,提供专门用于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其行为已构成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且系共同犯罪。另外,阙某还犯了伪造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罪。

最终,阙某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陈某则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法官说法

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中,增加了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罪。明确规定,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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