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力争2015年开始试点投放纯电动公交车。(资料图片)
厦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昨日召开,对《厦门经济特区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条例(草案)》、《厦门经济特区无照无证经营查处办法(修订草案)》、《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修正案(草案)等进行了二审,其中涉及许多新的变化。
海西晨报讯(记者 主父真真 实习生 许志恒)厦门市将大力发展绿色交通,市民明年有望乘坐纯电动公交车。昨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检查《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提请书面报告。
据悉,为推广清洁能源车辆,今年上半年,厦门市新增246辆LNG(液化天然气)公交车,占新投放公交车总数的71.3%。下半年,预计继续投入LNG公交车100辆,届时,厦门清洁能源、新能源公交车辆比例将超过25%。
报告指出,厦门市运管处、公交集团联合国家电网厦门供电公司于今年启动了新能源公交车试点工作。目前,已经完成试点运行方案编制,充电场地、充电桩等相关基础设施规划及建设同步稳步推进,力争于2015年开始试点投放纯电动公交车。
据介绍,厦门市已建成25座(148支枪)加气站、76个交流充电桩、5座纯电动乘用车充换电站。今后,厦门市将多渠道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和政策支持,加快推动厦门市加气站、充电站(桩)等设施的建设,为推广使用清洁能源车辆打下良好的基础。未来厦门在购置公务车时也将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
此外,预计到2015年,“安检管理系统”和“排气污染监管系统”将试运行,以基本实现质监、环保、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多部门对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协同监管。
商事管理
《厦门经济特区无照无证经营查处办法(修订草案)》二审
无证经营最高罚百万
晨报讯(记者 主父真真 实习生许志恒)《厦门经济特区无照无证经营查处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昨日提请二审。在上一次审议中,实现“证照分离”监管,无证经营最高罚50万元。此次审议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规定最高罚款额度达100万元,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无证经营,现行《办法》最高处罚额度仅10万元。此次审议,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无证经营社会危害特别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要重罚。处罚下限从上次审议的5万元上调至10万元。
《修订草案》规定,法律、法规对无证经营行为没有规定行政处罚的,由有关行政许可机关、监管部门责令经营者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无证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无证经营造成的危害越严重,处罚也越重。《修订草案》规定,一旦无证经营行为涉及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中社会危害特别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处以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商引资
两岸合作示范区建设将有法规保障
台企来厦投资门槛将降低
晨报讯(记者 主父真真 实习生许志恒)今后台企来厦投资新兴产业或可享受更优惠的政策,而且这一切都将有法规保障。《厦门经济特区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昨日提请二审。
《条例(草案)》规定,两岸合作示范区将专门设立“示范区管理局”。管理局是履行相应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法定机构,实行企业化管理。
在创新产业合作载体方面,《条例(草案)》规定,示范区可以划定区域,按照台湾科技园区的管理模式,由台湾地区企业和个人自主开发建设台湾产业园区,吸引台湾地区具有先进技术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入驻。此外,还鼓励台湾地区企业设立职业教育、医疗、养老服务等机构,鼓励境内外知名企业、两岸科研机构等入驻示范区。
示范区将安排研发创新专项资金,示范区内的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等企业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对示范区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管理局应当给予奖励。
为降低在示范区投资的门槛,《条例(草案)》适当放宽了台湾企业在示范区从事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资格限制、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并明确了与台湾地区深度合作的产业及重点对接项目。
社会保障
《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修正案(草案)二审
低保户实现就业可获奖励
晨报讯(记者 主父真真 实习生许志恒)少数人有条件就业却拒不就业,就是为了“霸占”低保待遇。为解决这一问题,厦门未来将对低保户实现就业进行奖励。昨日,厦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进行二审,此次审议增加了鼓励、奖励就业的条款。
上次审议中,实现了城市(城镇)和农村低保标准的统一。为把低保待遇落实到真正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此次审议,多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制定鼓励、奖励有条件的保障对象就业的政策。
为此,《草案》增加了鼓励与奖励就业的条款,除保留原有的就业3个月内继续享受低保待遇外,另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相应鼓励保障对象就业的政策,引导有就业能力的保障对象实现就业”。《草案》还规定,保障对象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失业人员在用人单位实现正规就业的,取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向保障对象提供就业奖励。
纠纷调处
《厦门经济特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草案)》一审
未来商事调解或市场化运作
晨报讯(记者 主父真真 实习生许志恒)昨日,《厦门经济特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一审。
早在2005年,厦门就通过了《关于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决定》。经过近10年的努力,厦门市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基本建立,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厦门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黄志杰说,《条例(草案)》通过系统总结实践经验,并吸收借鉴国内外发展成果,将“决定”升格为条例,有利于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据介绍,调解组织一般都是公益性的,不收费,但针对复杂的专业领域的调解,应当允许市场化运作,这有利于调解行业的发展。《条例(草案)》前瞻性地规定了提供有偿调解服务的商事调解以及其他形式的市场化纠纷调解服务。
《条例(草案)》还借鉴国外的做法以及这些年的实践成果,规定协商可以邀请第三方参与,可运用早期中立评估、中立性事实调查、专家鉴定等方法,为协商、调解提供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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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主任汇报厦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地区生产总值上半年增8.8%
晨报讯(记者 主父真真 实习生许志恒)2014年1月—6月,厦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365.6亿元,增长8.8%,比1月—3月提高3.5个百分点。昨日,厦门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任孟芊汇报了厦门市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据介绍,2014年1月—6月,厦门市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利用外资、财政总收入(含地方级财政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幅都高于年度预期目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预期目标内;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外贸进出口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低于年度预期目标。
厦门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调查发现,受需求不足、成本上升的双向挤压,企业生产经营普遍感到困难。下半年,厦门市将加大帮扶力度,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在减轻企业负担方面,将比照去年做法,加大落实清费减负力度,扩大减负面。争取在“五险一金”减半、工贸企业房产税即征即奖等方面加大减免力度。
此外,还将研究完善工会费征收制度方案,减轻企业负担。下半年原则上不再出台增加企业负担政策,还将加强政策研究储备,适时再出台一批减轻负担、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