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民情 > 正文

50万元奔驰只卖500元 不良车商为避税什么都敢玩

2014-08-27 16:32:31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案例】

1、30万元新车借朋友,17万元被贱卖

今年年初,厦门中院就曾经审理过一起“车主不知情,车子被过户”的诉讼案。

赵先生在2011年11月买了一辆价值30多万元的凯迪拉克小车,一个月后他将该车借给了朋友刘某。借车期间,赵先生多次找刘某要求归还,但后者找各种理由推托,最后赵先生一查,这辆车在借给刘某的第8个月,被悄悄过户到了刘妻名下。

赵先生一纸诉讼将刘某夫妻两人告上法庭,但刘某夫妻说,他们是委托中介办理了小车的过户手续,手续合法,而且刘妻还在借到车后不久,向赵先生的银行账户里转入17万元,这笔钱就是购车款。

最终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要求刘某夫妻将凯迪拉克牌轿车返还给赵先生,并协助将该车过户至赵先生名下。

2、8个月租10辆车倒卖,构成合同诈骗获刑11年

为了上夜总会消费,22岁的阿德(化名)生出歹念,谎称租车,等车一到手就低价转卖或抵押。2013年,阿德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思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万元。

因为曾在租车行工作过,熟悉租车流程,自去年2月份起,阿德开始在网上寻找厦门及周边地区车辆租赁的信息,然后电话租赁公司,谈好价格、租期、交车地点。见面时,阿德支付租金、押金,还签订合同。等车辆一到手,他又通过网络寻找买家,以低价抵押或者转卖给别人,再把手机号码给换了。为此,阿德还花钱请人伪造了一本驾驶证。

8个月间,阿德共骗取了10辆汽车,甚至在去年9月的一周内就骗取了5辆。

据了解,这10辆汽车价值共计140万元左右,而阿德“赚”的20多万元,全在夜总会里花得精光。

3、骗子专门上网盯租车信息,到手后拆除GPS再销赃

20岁的詹某常常在小鱼网上搜寻汽车租赁的信息,什么款型的车子,新旧如何,在网站上一目了然,因为这些私人的出租户不像租车行那样警惕,容易骗到手。

2011年年底,詹某在网上看到了一辆价值10多万的雪佛兰科鲁兹要出租。于是,他在网上与对方交换了联系电话,还谈好价格,每天租金300元并且交1000元押金。接着,双方定下了见面交车的时间、地点。

2011年12月,詹某把一张伪造的身份证交给朋友小聪,让他到文灶加油站与车主见面。

车主草草瞥了一眼证件就收取押金,交出了自己的车钥匙。于是,詹某把车开到漳州市区的一家汽车美容店拆除了车上的GPS定位系统,然后再把车开回厦门销赃。

经调查,詹某先后与多人合谋假意租车,共诈骗14起,骗取的财物价值超过130万元。詹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市中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小聪虽仅参与了1起,也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思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罚金4000元。

4、登记证磨损很严重,小伙子造假被店家识破

车管所附近经营二手车的林先生对记者说,他曾经接待过一位卖家,对方要卖一辆丰田卡罗拉,售价只要6万元,按照最简单的操作,林先生想把车过户到自己名下后再加价卖给下家,但在查看对方证件时,他发现卖家出具的汽车登记证磨损很严重,内页中一些字体还不清晰,“登记证要用的机会很少,一般不会磨损。”他觉得有点疑问,借口到隔壁车管所一查,证件果然是假的。

林先生还说,曾经有个小伙子开着一辆大众捷达过来卖车,说这是公司的车,还带来了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林先生检查发现证都是真的,但在和小伙子闲聊时,他发现对方非常紧张。“我把价格压得很低,他却不还价,感觉要急着出手。”林先生说,他起了疑心,转身跟该公司联系,被告知原来是公司员工偷了车出来卖。

林先生说,厦门的二手车商中遇到假证的还不多见,但“假人”就要留一份心眼,比较多的就是员工把单位的车开出来卖掉,“如果没有防住的话,回头公司还会过来找车商的麻烦”。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