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闽出台楼市“新八条” 厦门正调研放开限购具体措施

2014-08-09 06:46:53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邹玒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福建楼市“新八条”】

1、合理引导住房消费

鼓励各市、县政府对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次购买改善性普通商品住房、被征迁住户实行货币补偿后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等刚需购房予以政策优惠。

2、实行分类调控

在全省范围内购房办理签约(网签)、贷款、产权登记等手续时,无需提供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各商业银行要努力配足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优先满足个人首次购买普通住房贷款需求。

4、优化市场发展环境

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5、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住房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

6、鼓励开发绿色住宅

开发建设绿色建筑住宅小区,给予增加容积率奖励。

7、完善土地供应机制

对于商品房库存量大、去化期限超过24个月的市、县,应调减商品住宅用地出让规模。

8、加强市场分析监测

加大房地产市场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发布市场供求信息。

(《意见》具体内容可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