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福喜事件引连锁反应 小型洋快餐店原料主要有四种

2014-07-23 09:30:13沈彦彦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日报讯(记者 沈彦彦)“福喜事件”继续发酵,各地相继查明使用福喜“过期肉”的餐饮企业,并对福喜肉进行下架封存。除了餐饮企业,福喜问题食品也在零售市场引发连锁反应——先后曝沃尔玛、7-11等大卖场和零售连锁企业曾是福喜长期战略合作伙伴。那么,福喜鸡块在厦门到底有没有零售?记者昨日就此进行了调查。

记者来到东渡,这里聚集了许多专门为洋快餐品牌提供原材料的商家。记者以客户的身份暗访了多个供货贸易商,贸易商表示,厦门地区的洋快餐,除了肯德基、麦当劳等大型国际连锁洋快餐餐饮服务机构以外,多数小型炸鸡店使用的原料都来源于此。

记者看到,厦门市小品牌洋快餐店使用的原料主要有四种,一种是美国泰森(山东)大龙食品公司生产的“泰森”鸡块,提供鸡米花等洋快餐速食原料。第二种是国内厂家生产的同类产品,比如山东省外贸集团旗下之“尽美凤祥”商标产品“骨肉相连”,“奥尔良烤对翅”“羊肉串”“牛肉串”等系列微波烧烤食品,诸城市大元食品有限公司、深圳市成得林贸易有限公司的鸡块产品等。第三种就是本地如利之源食品等自主生产的速冻制品。而第四种,则是规模较大的福建圣农集团有限公司的原料。

“说实话,使用福喜的非常少,以往他们是高高在上的,专门供应肯德基和麦当劳之类的大企业。”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贸易商坦言。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