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7月1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思法/文陶小莫/图)女子在出租房内洗澡,不幸中毒身亡,谁来担责?近日,思明区法院受理了一起这样的索赔案。 租房女子小黄洗澡时,因一氧化碳中毒身亡。事后,父母发现,出租房内热水器安装问题重重,就将厂商、安装公司和房东一同告上法庭,索赔近百万元。 数年前,房东阿翠将位于何厝的小屋出租给了一对夫妻,夫妻俩随后买了一台燃气热水器,安装在卫生间。本来,两三平方米的卫生间难以安装排气设施,但在夫妻俩的要求下,安装工人还是把热水器装上了。之后,夫妻俩又把房间转租给小黄。 谁也没想到,2012年1月7日凌晨,小黄回家洗澡,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经公安机关查明,负责热水器安装的安装公司没有安装资质,其雇请的安装工人也没有安装资质,而且,其安装行为违反了国家强制标准及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 小黄的父亲起诉认为,安装公司在不允许安装的浴室内安装热水器,而且没有采取接通排气管等安全保护措施;厂商将安装委托给没有安装资质的公司,存在明显过错,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另外,房东阿翠对所出租的房屋疏于管理,也应当承担责任。 近日,法院作出判决,要求安装公司承担55%的责任,厂商承担25%的责任,而房东阿翠承担10%的责任。最终,小黄的父母获得了92万余元的赔偿。 法官说法 三方都有责任 “厂商、安装公司和房东,三方都有责任。”法官说,安装公司具有明显的严重过错,是导致损害结果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主要责任。 而厂商作为生产方及安装委托方,在事发前的几年时间内均没有对受托方的资质进行审查,明显存在过失,应承担次要责任。 另外,房东阿翠作为出租房屋的管理人,依法负有保证出租房屋安全的义务,“应该并且能够”采取更积极的管理措施消除隐患,但房东存在疏忽与过失,这些过失是导致损害结果的间接原因,其应承担轻微责任。 最后,死者作为成年人,不具备安全常识,应承担轻微责任。 至于转租的夫妻,法官认为,他们与受害人的损害结果之间不具因果关系,因此,转租的夫妻无须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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