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交接清单》可避免部分纠纷 家庭旅馆纠纷中,最常见的是解除租赁合同纠纷,房主起诉的最主要的“动机”在于租金的调涨。经营家庭旅馆业,前期投入大,收回成本周期长,因此更应注意经营风险。 法官建议,签订合同时应对从业过程中容易产生纠纷的事项进行明确的书面约定,如是否允许对出租物进行转租,是否允许承租方单方进行装修、装饰以及相应的违约责任等。 为避免相关财物、设备同户主原有设备混同,须制定相应的《交接清单》作为合同的附件,并拍照留底作证。租户在装修时,也应当同装修公司签订正式的装修合同,并开具相应的发票,以保留证据。 此外,为避免违约后的损失鉴定,可以在合同中明确违约金。这样在出现违约情况后,营业额、装修费用等损失实际不能明确时,可依据双方所约定的违约金,明确损失金额。此外,还可以在合同里说明,如果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额,以实际损失为准,这样就可以更好地维护租户的利益。 变更合同内容要签补充合同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家庭旅馆都会对房屋进行一定的改造和装修,但许多当事人急于求成,单方追求快捷、高效,仅以口头大意告知房东,有些甚至没有知会房东就进行相关活动,这往往给日后的经营留下隐患。 法官表示,更改合同内容应经合同相对方同意,如果未经对方同意就“单方行动”,即使改变合同后在客观上可能使对方获益更多,亦属违约行为;对于实际履行合同过程中,协商同意变更的条款,特别是重大事项的变更,应当通过补充合同或者补充文件等证据加以“固定”,以在纠纷产生时加以证明。 法官建议,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就事论事,以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不可以“非法”对抗“非法”,如果觉得对方违法时,应该通过调解、协商、报警、诉讼等合法方法,避免因语言暴力、肢体冲突或其他不当方式加重矛盾。 此外,合同条款应当注重平等性,一般不约定另一方享有任意解除权。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平等的客户关系,除了具有合同关系外,同时也可成为良好的合作伙伴,念好生意经,可促进租赁双方和睦相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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