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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迹宝宝交通事故案宣判 肇事司机获缓刑不上诉

2014-07-03 11:49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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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顾

●3月18日在海沧马青路与角嵩路交叉路口附近,一辆土方车撞上一辆摩托车,摩托车上的一名男子和一名孕妇不幸当场身亡,该孕妇腹中一名足月男婴脱离母体,奇迹降生。宝宝被送往海沧医院治疗,经检查,宝宝颅内出血,经过治疗生命体征平稳。

●3月19日宝宝的奇迹降生引发了广泛关注,社会各界纷纷伸出援助之手。在晨报记者的带领下,厦门市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携手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共同前往医院,看望“奇迹宝宝”,并送上2.3万元人道救助款。此外,厦门市红十字会、红十字基金会在海沧区红十字会设立“3·18 海沧奇迹宝宝专项基金”,专门用于宝宝在医院治疗及后续成长。

●3月21日 宝宝的奶奶、外公、外婆抵达厦门,他们在医生的陪伴下进入病房看望宝宝。

●3月24日原本已经好转的宝宝病情突然发生变化,被紧急送往厦大附属第一医院治疗。宝宝的叔公赵老先生代表宝宝的父母双方家属,正式公布宝宝的名字———“赵平安”。

●3月25日厦门警方对外公布,海沧交警大队对该起交通事故作出认定:重型自卸货车驾驶员郭某财负全部责任。

●4月9日赵平安的抚养权得到确认。经两方家属协商,小平安由奶奶抚养。宝宝的父方与母方共同签订了协议,确定由奶奶抚养小平安及其6岁的姐姐,小平安4岁的哥哥则由外公外婆抚养。

●4月11日 小平安出院啦,他被叔叔接回角美家中,开始新生活。

●5月23日 “奇迹宝宝三孤儿”的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善款使用协议,18岁前每人每月可领取1000元善款。取保候审的肇事者到现场,与受害者家庭会面,并真诚道歉。

●6月25日 “3·18奇迹宝宝交通事故”案首次开庭。

●7月2日 “3·18奇迹宝宝交通事故”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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