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奇迹宝宝”三兄妹每人每月获取补助1000元

2014-05-24 09:55  吕寒伟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5月2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吕寒伟)昨天下午,“奇迹宝宝”三孤儿的监护人和市红十字、慈善总会签下专项救助款管理使用协议。

至5月23日,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共收到善款1356772.81元,其中市红十字会、海沧区红十字会共收到732172.81元(已扣除第一医院40000元医药费),市慈善总会收到624600元。

协议规定,善款由市红十字、慈善总会双方共同托管,专款专用(包括银行利息),用于“奇迹宝宝”赵平安及哥哥、姐姐在成长过程中的医疗(医保支付外个人支出部分)、生活和教育等方面的人道救助,但赵平安享有优先救助权,直至成人(18周岁)为止。

救助标准参照了赵平安三兄妹现居住地的人均消费性支出,定为每人每月1000元。

赵平安的哥哥和姐姐年满18周岁以后,如果还在学校接受全日制教育,救助款直接支付给他们,不通过监护人,否则不再享有该专项救助款的救助。

赵平安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后,倘若专项救助款有结余,将签订新的协议。

协议要求,监护人要做好善款的使用明细,以备随时查阅,不得隐瞒、伪造,一经发现停止协议,责令退回救助款;监护人如果挪用款项、交给别人抚养、虐待孩子,将更换监护人。

救助款使用明细每半年对外公布一次。

昨天,被取保候审的肇事司机,在海沧检察院工作人员的陪同下,与“奇迹宝宝”的亲人会面,真诚道歉。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