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援助市民为法律援助中心送来锦旗。 温馨提醒 符合条件 可申请免费法援 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法律援助的案件类型也从以往常见的刑事犯罪案件延伸至人身损害赔偿、名誉权、抚养费、侵权等多个方面,只要是未成年人权益遭受侵害,家庭贫困无力聘请律师为自己打官司的,都可以前往法律援助中心免费咨询,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中心会指派律师免费助其维权。 厦门日报讯(文/记者 江海苹 通讯员 李春雨 图/市法律援助中心提供) 案例 1 受援人张某是黄某(父)与张某丽(母)的婚生子女,原告张某自出生以来,被告黄某从未支付抚养费,甚至原告法定监护人因怀孕、分娩原告及坐月子所产生的费用,被告也从未支付。张某因患先天性泪腺堵塞病,自2012年底在医院就医治疗,至今已产生医疗费1393.71元。张某一直由法定监护人张某丽抚养,但张某丽没有工作,生活困难。黄某以孩子不随自己姓为由,拒绝支付张某抚养费等。无奈之下,张某母亲向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律师一纸诉状将黄某告到法院。 最终经调解,黄某于每月10日之前支付2000元抚养费给张某,直至张某年满18周岁为止;另外,自2013年度开始,每年12月10日前黄某须额外支付10000元生活费给张某直至其年满18周岁为止。 点评 子女姓氏变更 不能免除抚养义务 最常见的未成年人民事法律援助案件主要涉及未成年人的抚养费和人身损害两个方面。该案例涉及抚养费方面。 未成年人抚养问题,是他们健康成长的关键。该案例原告张某要求其父支付抚养费和生活费等费用,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支持。子女姓氏的变更不能免除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父母支付给子女的抚养费数额从两方面考虑,一是被抚养人生活、医疗和基础教育的需求,二是抚养人自身的经济能力。 律师认为,让孩子有一个平安快乐的生活环境才是为人父母义不容辞的责任。 |
相关阅读:
- [ 05-30]漳州:法律援助工作站进驻看守所 全省第一个
- [ 05-29]漳州法律援助站开进看守所 属全省首例
- [ 05-27]福州市人大调研组来融开展立法调研
- [ 04-16]“法律顾问”,不只是政府需要
- [ 02-28]司法所提供法律援助 外来工顺利讨回工资
- [ 01-14]法律援助为民工追讨130万欠薪
- [ 11-19]全市刑事法律援助业务培训活动举行
- [ 08-10]厦门法律援助推行“点援制”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