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6月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张顺和)漳州片仔癀状告厦门八宝丹商标侵权一案又有了新进展。近日,传来了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介入调停的消息。
不过,虽然省食药监局有意当“和事老”居中调和,但片仔癀和八宝丹的这场官司并没有因此止步。导报记者昨日获悉,目前此案已进入司法程序,但由于管辖权存在异议,正在等待福建省高院的裁决。
省药监局出面“调停”
距今年1月向漳州中院起诉厦门中药厂八宝丹商标侵权4个月之后,前日晚间,漳州片仔癀发布公告称,该公司已收到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片仔癀有关问题的意见》。
省食药监局在《意见》中表示,鉴于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工商部门已明确两者的药品通用名称和功能主治以及各自的知识产权,希望两家药品生产企业在市场营销过程中,不得通过各种媒体宣传使用、隐射或通过溯源考证等形式触及对方的商标,更不得超出已批准的功能主治范围进行夸大宣传。“希望两家企业本着客观、诚信的原则,尊重各自的知识产权,友好相处,和谐竞争,保护好各自的品牌,共同推动福建省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该《意见》指出。
虽然发布了上述公告,但身为原告的片仔癀并没有就此表明态度。
昨日午间,当事另一方上海医药也发布了《关于八宝丹相关事宜的进展公告》,表示下属控股子公司厦门中药厂也收到了上述意见。“厦门中药厂将以此意见为基础,与相关部门、企业进行协商并积极应对。”上海医药方面表示,他们愿以与同业共同发展的姿态,推动传统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
诉讼官司仍在继续中
“是‘意见’,而不是调停。”昨日,厦门中药厂董秘林俊峰在接受导报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他们肯定会尊重省食药监局的意见,但另一方面,官司并没有停止,他们已经做好了积极应对诉讼的充分准备,将全力维护品牌应有的权益和声誉。“我们已经上诉,案件应该在厦门或者第三地进行审理。”林俊峰表示,出于规避可能的利益关联,他们觉得在漳州开庭并不合理。而且,在4月召开的漳州知识产权工作情况通气会上,有关负责人表示,经调查,片仔癀涉嫌被侵权一事并未在漳州发现,只在厦门和上海出现。
据悉,厦门中药厂已聘请了相关的律师团队,正在积极准备材料应诉。
昨日,导报记者就此事联系漳州片仔癀药业董秘,董秘表示感谢关心片仔癀的社会各界人士,也希望相关企业能遵守省食药监局在《意见》中提出的要求,在市场营销过程中,不再通过各种媒体宣传使用、隐射或通过溯源考证等形式触及对方的商标,更不要超出已批准的功能主治范围进行夸大宣传。
据悉,目前该案已进入司法程序,漳州中院已经于1月17日正式立案,但因对管辖权存在异议,还要等省高院裁决后,再进行相关审查。
案件回放
片仔癀向八宝丹索赔3000万
2014年1月,片仔癀起诉厦门中药厂“八宝丹”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索赔3000万元,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月17日正式立案。
片仔癀在公告中列举了被告厦门中药厂的几大“罪状”——在报刊、自己的药品宣传中对片仔癀大肆侵权,利用广告、虚构事实、不正当对比、诋毁挤压片仔癀药品,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应承担法律责任。
片仔癀在诉讼中提出几大请求,包括被告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其产品“八宝丹”在中国大陆、香港、印尼等国家和地区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立即停止将“片仔癀”与“八宝丹”作不正当的对比等虚假宣传,并在内地主流媒体以及香港、印尼等地媒体刊登“声明”公开赔礼道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