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晚报讯(记者 高金环 通讯员 安娜 杨美仙 陈丽斯)本月中旬,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本报,正式开展对厦门汽车销售行业专项评议活动。活动开展半个月以来,广大车主纷纷“吐槽”,诉说“不吐不快”的郁闷消费经历,不少车主拿着本报相关版面和4S店沟通。这一活动也给4S店很大触动,一些投诉案例已得到圆满解决。 昨日,本报与工商部门对市民反映最强烈的售后服务问题做了梳理,并节选部分案例,由本次评议组成员、市消保委律师团代表邱兴亮进行点评,为消费者支招。 类型1 限制消费者权利 相关案例 不允许自带机油保养 刘先生在汽车交易市场内购买一辆“北京现代IX35”汽车,价格为182000元,保修5年或10万公里。2014年4月11日,刘先生前去保养车辆。 结果商家不予更换其自带的美孚1号机油,强制其更换原厂机油,否则后期不予保养、保修。刘先生无奈值得接受。 不允许自带配件更换 王先生反映,其汽车零配件价格高得吓人,其捷豹车的豹子车标经常被偷,第一次去4S店,花4500元换了一个,第二次在网上买了一个590元,第三次在网上再买了一个才390元。4S店称价格贵因为是正厂出的。其实把车标拆下来,与网上购买的对比,连4S店都承认一模一样。但4S店还是表示,不能自带车标更换。 超过一年拒绝免费保养 陈女士购买1辆“奥迪Q5”汽车,共计550000元,获得一张7500公里免费保养凭证。 汽车行驶里程达到7500公里时,陈女士驾车前往该公司进行保养。工作人员以“超过一年”为由,拒绝提供免费保养服务。但陈女士称,该凭证上并未注明有时间限制,要求该公司提供免费首保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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