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石雯祺)“给你一瓶‘后悔药’,换你一生不流泪。”近期,网上叫卖“后悔药”的商家吸引了不少眼球。对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做出提醒,此类有趣的“药品”实际上是糖果,而且大多数是没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的“三无产品”,消费者应小心。 【记者调查】 “后悔药”其实是糖果 记者日前登录淘宝网搜索,发现了各种各样的新奇“药品”,不仅有“后悔药”,“忘情水”,更有“蛋疼含片”、“脑残片”、“花痴丸”、“卖萌嚼咀片”等一系列恶搞“药品”。“想萌就嚼一片”、“不要放弃治疗”等广告词吸引了不少网友购买。 记者找到其中一家网店,一瓶贴着“后悔药”标签的产品受到不少网友关注,图片上这瓶“后悔药”的外观和普通药品没有区别,标签上标注:“后悔药,服用方法:饭后半小时,请配合捶胸顿足服用。口味香甜。”记者又查看了“宝贝详情”,这才知道“后悔药”其实就是彩色糖果。 【商家自曝】 自己买来糖果装瓶出售 虽然许多卖家都在网上明确标注“后悔药是糖果,不是真的药”,但从包装上看,这些贴着“药品”标签的糖果并没有标注生产厂家、厂址和生产日期。 记者在淘宝网上联系了卖家任女士,任女士直言不讳地说:“‘药瓶’里装的糖果,是我们自己在网上买来装进去的,只有瓶子是我们找人制作的。”任女士还说,糖果的保质期是12个月,“但是包装上没有显示生产日期和厂家信息,因为糖果是另外买的。” 当记者对糖果质量提出疑问时,任女士回答说:“如果你不放心,可以只买空瓶,透明的空瓶子一个卖7元,不透明的空瓶子一个卖6元。”在任女士的网店,记者看到,装有糖果的 “后悔药”一瓶只卖7.6元。任女士解释说,糖果价钱不高,他们卖的是“创意瓶子”,很多买家都是冲着瓶子下单的。 【部门提醒】 此类产品未经批准生产 世上没有“后悔药”,就算买到了,吃了或许会让你更加后悔,因为所谓的“后悔药”都是来路不明的糖果。 近日,国家食药总局在官网上发布公告,提醒消费者此类产品未经任何部门批准生产,大多标签标识不规范,或标示虚假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号,有些甚至是“三无”产品。此类销售行为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 厦门市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这类产品违反多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首先,商家将原来的糖果更改包装,违反了《商标法》,属于“反向假冒”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其次,此类商品没有厂名、厂址、合格证等《食品安全法》所规定的生产过程中的基本信息;而此类产品的标签本身就不合法,食品不能擅自当药品销售,而包装中的糖果是否在保质期内,来源哪里都无从查证,希望消费者不要购买。 市食药监局的郑女士说:“药品的生产要符合一系列严格的标准,而此类假称药品在市场上出售的糖果肯定是不合规范的,但目前厦门还没有接到这类投诉。” 【提醒】 网上买药牢记六点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醒广大消费者,网购药品时应牢记以下六点。 一、核实确认是食药监部门批准的售药网站。目前,经批准在网上合法销售药品的药品零售企业有184家,详细名单可在国家食药监总局官方网站(www.cfda.gov.cn)的“数据查询”栏目中查询。 二、主动咨询。网上药店一般都配有专门的咨询药师,您可以通过在线咨询专业药师,详细说明情况,获取有关购药建议。 三、分清药品和非药品,对店家推荐的不熟悉的产品,确认是否有药品批准文号。 四、不要在网上买处方药。处方药必须凭医生处方购买和使用,一般消费者或药师都不具备判断病情和处方用药的能力与权力。即使常见小病,或长期使用的药品,往往也需要根据病情由医生决定是否维持或调整原有用药。 五、特殊情况需及时就医。对于某些急需药品或不确定的身体不适,或有超过3天以上不适,建议您及时到医院就医。医事复杂,不能自冒风险,耽搁病情。 六、注意药品验收。消费者要当面开包验收,看药品外观有无破损,看产品是否在有效期内。(据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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