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重要节点 ●2007年,厦门市在全省率先实现“双高普九”; ●2009年,厦门市被教育部授予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地区;2011年被确定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 ●2012年,厦门六个区全部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省级评估验收; ●2014年,厦门六个区全部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国家级评估验收。 厦门日报讯 (福州站记者 张珺) 昨日,福建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国家督导检查反馈会在福州举行,全省包括厦门翔安区和湖里区在内的16个县(市、区)通过国家级评估,将报请国务院相关部门审核后予以认定。 随着翔安区和湖里区通过国家督导组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检查,我市六个区全部通过国家评估。至此,我市成为全省首个全域通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评估的地方。 据介绍,此次的评估与去年我省首次接受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一样,从四个方面对各个县(市、区)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予以检查,主要包括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校际间均衡发展状况、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公众满意度等。在这四项指标中,我市翔安、湖里两个区的多项指标都名列前茅。特别是翔安区成立了全省首个县级公募教育基金会,募集资金1.03亿元用于奖助学金的发放,受到国家督导组的好评;湖里区的15所小学“先学后教、反馈矫正”课堂教学改革,成为省级重点教改实验项目,是我省义务教育发展的主要成效经验之一。 在2013年,国家督导组对我省进行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检查,我市思明区、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率先通过了国家督导检查,完成达标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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