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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知名度引“山寨” 仙岳路一甜品店被判赔10万元

2014-04-19 10:4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邹玒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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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晨报讯(记者 主父真真)斯利美休闲站在厦门已有10年历史了,其超级芒果冰、红豆综合冰等比较有名。去年,斯利美休闲站老板小静将一家山寨版“斯利美”告上了法庭。

发现山寨要求赔偿

小静的斯利美休闲站成立于2004年,该店使用其字号“斯利美”作为店招主要部分,主营刨冰、果汁、套餐等。经数年经营,“斯利美”字号及其芒果冰在消费者中有较高知名度。

2013年4月,小静发现,仙岳路新开了一家斯利美,主要产品也是芒果冰。虽然该店面所使用商标的图案和斯利美不一样,但店面招牌等醒目位置上都使用了“斯利美”字样。

小静将该店面所属公司诉至法庭,要求其停止使用“斯利美”字样,在全国性报纸上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维权费等共215000元。

经查明,仙岳路的斯利美店面属于成立于2013年3月15日的凯斯利美商行。该店面在店招、店内装潢、点餐卡上使用“斯利美SLIMAY”字样,并在网上以“斯利美台湾甜品休闲站”或“斯利美”为名作团购宣传及销售。

被判赔偿10万元

厦门市思明区法院认为,凯斯利美商行虽然使用的是“斯利美SLIMAY”,但普通消费者在进行辨认时,中文字样会起到更加明显的识别作用。故该行为是不正当竞争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经思明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凯斯利美贸易商行停止使用“斯利美”字样;在媒体上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赔偿原告小静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093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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