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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豆芽”生产者被批捕 厦门对豆芽监管查缺补漏

2014-04-14 07:48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卢超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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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出具上市凭证的豆芽被下架。(本报记者 王火炎 摄)

市纠风办会同市食安办组织开展对农业、工商、质监部门的现场民主评议

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豆芽生产和销售环节的监管

厦门日报讯 为了让豆芽卖相好,产量高,一些不法商贩使用无根豆芽素、AB粉等违法添加剂——外地最近查处的多起“毒豆芽”案件,给厦门市豆芽生产和销售环节的监管敲响了警钟。为防范未然,市纠风办会同市食安办组织专题民主评议,就厦门市豆芽的生产、流通环节监管查缺补漏。专题评议围绕福建省政府2012年下发的《关于研究食品安全有关工作的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会议纪要”),明确 “由农业部门为主负责,质监等部门配合。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的监管”的职责,还就如何确保豆芽食用安全进行了研讨。

【质询】

豆芽生产流通监管

是否还有缺失?

据初步统计,厦门市目前有21家豆芽生产点,主要集中在同安区、集美区和翔安区,日产量在20吨左右;豆芽的批发市场有3家,农贸市场67家,涉及235个摊位和50家超市。

根据“会议纪要”明确的职责,相关职能部门的履职情况如何呢?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分别就他们对豆芽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管进行了陈述。市民评代表对相关职能部门的履职情况进行质询后,给出了综合评议意见。市民评代表认为,农业部门在豆芽监管方面承担主体责任,监管工作虽然比较到位,但在主动作为方面尚有一定缺失,与其他部门的联动机制也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工商部门对所承担的流通环节职责存在认识误区,履行职责有等靠现象;市质监局在豆芽监管中履行了配合职责,希望下一步增强主动性。

市纠风办表示,食品安全关系民生,希望各职能部门依据职责,加强豆芽生产、销售市场的监管,相互密切配合,完善监管机制。

【措施】

市农业局:

拉网式排查豆芽生产点

市农业局副局长邱武伟:豆芽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已被列入今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农业部门将对豆芽生产点开展拉网式现场检查,开展全市豆芽生产点的安全隐患巡查;将加强与食安办、公安、工商和质监等部门的衔接配合,对监管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坚决依法查处;对涉嫌犯罪的,第一时间移送公安机关。

市工商局:

明确职责建立互动机制

市工商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处长陈建成:我们将加大对农产品市场的监督力度,及时整改问题,定期通报,弥补不足。在市食安办的统一协调下,进一步厘清职责,与农业等部门建立互动机制。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知识,引导消费者到正规场所购买豆芽,确保所购豆芽的质量安全。

市质监局:

加强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督

市质监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副处长许卫东:我们将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督,积极配合农业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严厉查处可能涉及到的计量、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采购验证制度,严防“问题豆芽”流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案例

“毒豆芽”生产者被批捕

去年12月9日上午,翔安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联合区食安办、区农林水利局对马巷镇中心菜市场一豆芽摊位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摊位在销售“毒豆芽”,立即循线冲击了位于马巷镇舫阳村内田里24号的“毒豆芽”生产窝点,当场抓获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豆芽的犯罪嫌疑人何某兵和贺某兵,现场查获黄豆芽半成品、绿豆芽半成品共计6000余斤;缴获用于生产有毒有害豆芽的AB粉、无根豆芽素、漂白粉和防腐灵等物品。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何某兵、贺某兵对利用AB粉、无根豆芽素等添加剂生产豆芽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何某兵已被批准逮捕,贺某兵等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办理中。

市民评代表 陈雪 曾焕生 刘雷 庄洁 顾涛

本报记者 薄 洁

实习生 龙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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