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4月1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思法/文 邓若胥/图)原本幸福的家庭,毁于一次假离婚。“我们是假离婚,离婚协议也是假的!”无论刘先生在法庭上如何喊冤,一切都已太晚,因为他在《离婚协议》上签了字。 近日,思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这对夫妻的《离婚协议》有效,判令刘先生支付50万元。法官提醒,千万别为一时的利益而钻法律的空子,否则,一不小心弄假成真毁了婚姻,搞不好还要赔房赔钱“净身出户”。 假离 夫妻要买房约定假离婚 刘先生说,夫妻二人是为了规避限购令买房,才在5年前“假离婚”。如今感情破裂,妻子才提出要执行5年前签的离婚协议。 赵女士与刘先生是同事,也是夫妻,他们曾经是同事眼中的“模范夫妻”,如今,却为了钱闹上法庭。 妻子赵女士起诉说,五年前,因感情破裂,夫妻双方签订了一份《离婚协议书》,办了离婚手续。按照协议,原本一家三口居住的房产归刘先生,刘先生补偿她50万元,但刘先生至今始终拒绝支付。因此,她请求法院判令刘先生立即支付50万元及利息。 “那个离婚协议书是假的,并非我的真实意思表示。”刘先生在法庭上反驳说,其实首套房是他婚前贷款买的。离婚是因为要买第二套房,为了规避政府的限购、限贷政策,两人策划假离婚,还写了离婚协议书。也正因为是假离婚,刘先生并没有太在意财产分割问题,匆忙签了字。 两人领了离婚证后,当天就去买了第二套房。这第二套房子,是登记在赵女士的名下。刘先生说,他根本没想到,妻子竟会“弄假成真”,他原本以为既然是假离婚,房子登记在谁的名下“无所谓”。 真抢 假离婚协议能不能当真? 假离婚签的协议,到真离婚时有没有法律效力?对此,夫妻双方在法庭上展开了激烈争辩。 刘先生坚持认为,既然之前是假离婚,离婚协议书就应无效。为证明两人当初是商议好的假离婚,刘先生还提交了各种证据。2010年,第二套商品房交房时,刘先生以丈夫的身份去办交房手续。小区物业管理处也证明,两个人一直同住,物业费是赵女士来交的。此外,离婚后,刘先生家中的水电费、煤气费等均从赵女士的银行账户扣缴。 刘先生说,第一套房子是结婚前他自己贷款买的,结婚之后,买第二套房,他也共同出钱,一起还贷。可现在,离婚后孩子归刘先生,前妻不仅不用付抚养费,双方所有债务全部由他承担,还要他补偿50万元。“这不公平!”因此,刘先生认为,假离婚协议不能当真,他希望法院驳回赵女士的诉求。 但是,妻子说,《离婚协议书》白纸黑字,当然有法律效力,既然签了字就得“认账”。 |
相关阅读:
- [ 04-08]男子为买第二套房假离婚 弄假成真赔老婆50万
- [ 04-02]“假离婚”引发问题 昔日夫妻因拆迁款对簿公堂
- [ 04-01]昔日夫妻对簿公堂 “假离婚”引发“真问题”
- [ 03-06]三部门负责人回应民生热点:禁烟令 禽流感 假离婚
- [ 03-01]老赖骗妻子假离婚后娶“90后” 前妻曝其藏身地
- [ 02-17]不讲人伦岂能“美化”为“抗争”
- [ 01-26]减少假离婚避税 江西夫妻间房产证换名免契税
- [ 01-17]夫妻间过户免征契税新规:不排除会有人利用漏洞假结婚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