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福州站记者张珺)昨日,记者从省卫计委获悉,全省共成立了三家人体器官获取组织(OPO),厦门有一家,这三家组织将负责我省人体器官捐献的获取与分配。 据悉,全省共成立的3家人体器官获取组织(OPO)分别为: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联合人体器官获取组织、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联合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联合人体器官获取组织。 获准组建的OPO必须组建由人体器官移植外科医师、神经内外科医师、重症医学科医师及护士等组成的团队,还需要有具备专门技术和资质的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队伍。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将联合厦门大学第一医院共同服务厦门、漳州、龙岩三地的人体器官捐献者。 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捐献器官的分配应当符合医疗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各OPO必须通过器官分配系统适时启动捐献器官的自动分配,严格执行分配结果。任何机构、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器官分配系统外擅自分配捐献器官,确保捐献人及其捐献器官的溯源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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