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厦门一餐馆明明已经不存在 网上还照卖团购券

2014-03-06 16:59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蓝晓梅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五折套餐已售出282份

辗转联系没有明确答复

记者随后在百度团购上输入“百膳膳食”,共有13个团购信息,地点都是在明发商业广场,其中包括拉手网、美团网、大众点评、58团购等团购网站。原价414元,折后价228元的8-10人套餐已售出282份,其他套餐大多也都售出几十份。

记者随后联系12315,工作人员回复记者,团购网站投诉应该找市工商局网络监督管理处处理。记者联系市工商局网络监督管理处,工作人员说,如果团购网站的总部不在厦门,即使在厦门设有分站,工商部门也无法监管。

记者联系上美团网和拉手网的客服人员,对方告诉记者,他们会通知厦门地区的工作人员处理此事,之后会给记者回复。但截至记者发稿时,都未接到他们的回复。

【说法】

团购不得排除退货退款权利

网友下单最好选第三方支付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为规范团购网站的发展,出台了《关于加强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规定团购网站经营者不得排除消费者依法拥有的退货、退款等权利。团购网站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销售团购商品或服务,不得设定过期未消费预付款不退或者限定款项只能退回网站账户等限制。

团购时,网友最好选择大型、有信誉保证的团购网站,并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注意支付安全,团购结束之后,要保存好团购凭证,短信、打印出来的兑换券都要妥善保管,一旦发生被欺诈、收到假货或其他商家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一定要及时投诉至网站或有关部门,将不诚信的商家进行曝光,认真写点评,让其他团友了解真相。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