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不到餐馆最低消费标准服务员把客人请出包间
■记者暗访10家餐馆酒店,其中7家存在各种“霸王条款”
■最贵的开瓶费100元,最贵的包间最低消费标准每人300元
想进包间吃饭,至少得消费够一定金额;自己带酒水,要交一笔“开瓶费”;甚至只要坐下来,就得先交“茶位费”……这些“附加条件”,很多消费者早已习惯了,餐厅酒店收这些钱也都心安理得。但是,最高人民法院近日明确表示:这些都是违法的!
“禁止自带酒水”“设定最低消费”,已被确认为“霸王条款”。记者昨日暗访了岛内10家餐厅酒店,除京闽中心酒店、牡丹大酒楼和亚珠大酒楼,其他7家均存在“霸王条款”。
厦门部分商家仍坚持“禁止自带酒水” 或改收开瓶费
厦门晚报讯 文/记者 王绍亮 赖贵旺 实习生 蔡正伦 图/刘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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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访
最低收费、开瓶费 一个都少不了
朴墅庭院私厨
●最低消费小包间500元、大包间1000元;自带酒水每桌另外收费20元至50元不等
昨天傍晚,记者拨通了莲花公园旁边朴墅庭院私厨的预约电话,说想订5个人左右的包间。前台服务员说:“我们没有5个人的包间,最小也是8人座的,最低消费500元。”记者问是否可以自带酒水,服务员说:“自带酒水按桌算服务费,洋酒一桌50元,红酒一桌30元,白酒一桌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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