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邮轮停靠在厦门国际邮轮中心码头。 (本报记者 姚凡 摄)
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列入市人大常委会议程的代表议案有5件,建议279件。这些议案和建议涉及养老体系、交通需求、城建城管、教科文卫等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至2013年10月下旬,建议已全部办结,办理满意率98.4%。
为提高办理质量,市人大常委会已将代表建议和办理结果在厦门人大网站上向社会公开。本报特摘录部分议案、建议办理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厦门日报讯 记者 陈镌娟
刚刚过去的一年,是本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二年。为督办好列入2013年市人大常委会议程的代表议案、建议,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改进督办方式,坚持常委会领导带队走访承办单位,主任会议专门听取政府阶段性办理情况汇报,专委会加强议案和重点建议督办,开展优秀议案、建议评选表彰活动,公开建议及其办理情况,实现议案、建议办理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办理实效进一步提高。
关键词
停车场新增车位逾万个
岛内车辆多停车难。 (本报记者 姚凡 摄)
【议案】 加强我市公共停车场建设与管理
【成效】
1.市政府出台加强停车场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制定公共停车场财政补助、规范财政投资公共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收费管理等相关措施。结合交通、环境和停车需求等情况,编制我市停车场近期建设规划,提前做好布局。
2.2013年建成并投入使用上古街(第一医院)停车楼和厦门高崎机场三号候机楼地下停车场,提供车位1911个。备案并投入使用了后江埭路、原厦工机械厂地块等10个政府储备用地临时停车场,提供车位1236个。公安交通管理及相关部门配合,在岛内规范设置了8000多个道路临时收费公共停车位。火车站南广场停车场及配套服务设施、海沧湖市民公园停车场、同安双溪公园停车场等项目正在进行基础或主体施工,2014年计划推动万寿路南侧、双十中学枋湖校区公共停车库、狐尾山公园东门公共停车楼等一批公共停车场建设。
3.规范公共停车场经营者的服务行为,实行不同区域、路内外停车差别收费。清理停车场擅自改变用途的行为。推动单位专用停车位错时开放。建设、物价等相关部门公开监督方式,接受公众投诉举报停车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
4.制定停车信息化建设方案。在“厦门市停车场公众服务网”平台基础上,联合通信运营商,将“118114、12580、116114”与“968890”声讯对接,通过手机终端、微信平台、车载终端、语音查询等发布岛内静态、部分停车场动态信息,合理引导车辆停放,缓解道路拥堵。
【意见】
市政府对该议案办理高度重视,制定出台了相关政策,推动建设了一批公共停车场,对改善我市城市交通状况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停车设施总量不足、信息化建设程度还不够高、岛外公共停车场建设进度滞后等问题仍然存在,加强我市公共停车场的建设与管理,仍是市政府今后一段时期内必须重点推进的工作。建议尝试多渠道保障停车场建设用地供给,鼓励单位或个人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实现投资多元化。加快制定全市统一的数据采集和联网标准,推进停车信息系统建设,实现智慧停车。关注岛外各区的中心城区及部分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公共停车场,结合厦门北站、轨道交通站点和公交枢纽站,设置停车与换乘接驳的配套公共停车场。
社区养老院。 (本报记者 姚凡 摄)
关键词
养老服务实现社区全覆盖
【议案】 推进解决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若干问题
【成效】
1.市长刘可清、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道溪带队到市爱心护理院调研,协调推动养老机构用地,确定搬迁保安服务公司用于爱心护理院扩建,调整原“种子大厦”预留用地用于新建慈心颐养院,目前此两项目已计划列入2014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
2.2013年我市新增养老机构5所,新增养老床位1510张,千名老人养老床位占有率达28.384‰。建成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站290个,在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51个,基本实现居家养老服务城市社区全覆盖。
3.社区居家养老信息化平台建设,已完成系统运营商招投标、场所装修等前期筹备工作,2014年初在试点社区启动运营。
4.2013年财政对全市民办养老机构的资金补贴达456.88万元,与2012年相比增长10倍;2013年在省财政对厦门新建居家养老服务站一次性建设补助取消后,市财政承担全部的经费补助,共投入612万元用于51个社区新建居家养老服务站。从2013年开始,政府每年固定从市级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200万元资助20个农村老年活动中心建设。各区加大了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财政保障力度,通过政府购买、鼓励志愿服务、整合居家养老人力资源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送餐、“家庭病床”、日间照料、精神慰藉等各具特色的服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有较大提升。
关键词
交通需求从源头调节控制
【议案】 加快推进我市交通需求管理工作
【成效】
1.强化规划控制,从源头上调节交通需求。启动《本岛开发建设控制策略研究》、《厦门市城市交通发展战略规划》等规划编制。调减国际邮轮城、两岸金融中心等重大片区开发容量,疏解岛内中心城区功能。先后对夏商汽车文化产业园、海峡成功大厦项目等12个地块提出规划控制要求。
2.公交日均客运量约250万人次,公交分担率不断提升。新区在建公交枢纽5个,近期规划公交场站22个。规划布局6个岛外大型换乘中心。建成老铁路带状公园步行系统、海沧区公共自行车系统。
3.进一步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提高车位周转率。通过价格政策增加社会车位的供给,提高社会停车资源的利用率。新区开发优先规划建设停车场,因占道停车加剧道路资源紧缺的问题有所缓解。
4.加强交通组织,推进交通改善工作。梳理优化“禁左”管控措施。配合海沧大桥翻修、轨道1号线施工等重点工程建设,采取相应交通限制措施,做好交通组织保障,对突出堵点实施交通改善。完成东渡路、枋钟路下穿通道建设,莲岳隧道、同集路改造等工程在建。智能交通系统建设总体规划及试点工程设计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
市储备粮库一角。 (本报记者 姚凡 摄)
关键词
粮食安全增加储备粮规模
【建议】 尽快出台进一步加强我市粮食安全政策措施
【成效】
1.制定《关于构建我市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代拟稿。根据省政府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由市粮食局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从建立粮食安全责任制、加强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建立引粮入厦补贴奖励机制、扶持骨干粮食企业做强做大、强化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职责等方面,拟制《关于构建我市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代拟稿,并已报送市政府。目前,我市实施意见大部分条款己与有关部门形成共识。
2.从2013年起,省内外订单粮食补贴标准己由每50公斤5元提高为6元。我市2013年订单粮食2.5万吨,订单粮食补贴总金额300万元。在2012年增储2.5万吨市级储备粮的基础上,2013年再增储2.5万吨,使市级储备粮规模增至22万吨。
3.推进厦门军粮仓储配送应急保障中心项目建设,市发改委已批准立项,列为2013年市重点前期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025平方米,核定首期投资5000多万元,拟建设1万吨军粮应急储备专用仓、2000吨成品粮低温仓,及1150平方米管理用房等。
4.协商研究建立引粮入厦补贴奖励机制。根据省引粮入闽奖励办法,市粮食局会同市财政局协商起草《建立引粮入厦补贴奖励机制》,研究制定对外建粮源生产基地的企业和引粮入闽的骨干粮企明确具体的奖励标准,鼓励和支持骨干粮食企业多调粮、调好粮。
关键词
邮轮母港有望争取在厦办证
【建议】 整合港口和旅游资源,打造厦门国际邮轮母港
【成效】
1.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厦门邮轮母港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并已全面开展工作。厦门港务集团和平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投入两千多万元资金,改造现有的联检大楼,开辟邮轮旅客专用通道。新的联检客运大楼亦在规划设计中,初步规划新联检大楼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
2.市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城市宣传和推介邮轮旅游形象,利用参加各类旅游专业展览会、赴客源地市场促销以及通过各类媒体等途径,宣传推介厦门邮轮旅游环境。重点推进环岛路旅游休闲带、大小嶝岛以及无居民岛屿的开发和提升。发展民俗体验、地方戏曲演艺、夜间一台戏、侨乡文化、中秋博饼、郑成功文化等多元产品,丰富我市旅游产品,供邮轮公司和客人选择。
3.结合实际情况,争取出台优惠政策。厦门港口管理局已向国家有关方面申请相关扶持政策,如,拟授权厦门港口管理局负责审批一定数量的两岸邮轮包船航次等;争取实现全国各地旅客均可在厦门办理乘邮轮出境旅游的办证、争取境外旅客乘邮轮抵达厦门给予48小时免签证等。为吸引国际邮轮以厦门为母港,鼓励旅行社招俫旅客从厦门登轮旅行,厦门港口管理局与市旅游局正积极推动出台政策,扶持发展邮轮旅游业,争取厦门邮轮产业有一个新提升。
美丽珍稀的紫水鸡。(图片来源:网络)
关键词
珍稀鸟类紫水鸡有了新家园
【建议】 尽快采取措施保护消失144年后复现的紫水鸡等珍稀鸟类
【成效】
1.实地调查,优化保护方案。市市政园林局领导多次带队到杏林湾紫水鸡栖息地实地调查,与观鸟爱好者探讨保护措施。经多方论证,拟在紧邻目前紫水鸡生存湿地旁的杏林湾生态岛链附近,通过就地吹填方式,营造人工湿地生态小岛3200平方米,种植紫水鸡喜食的水生植物,在完成生态环境(简称生境)再造的基础上,建立紫水鸡保护小区。已向市政府提交《关于在杏林湾营造紫水鸡生境建立保护小区的请示》,取得政府资金等各方面支持,待批准后即可组织工程实施。
2.采取措施,加强栖息地保护。与集美区政府、集美新城建设指挥部等联系,要求通知该区域内的相关建设单位,不得在当前紫水鸡繁殖期间施工作业。加大监管力度,在现有的紫水鸡等鸟类栖息地,严禁乱倒土头垃圾,并树立保护宣传牌,公布举报电话。聘请两名巡护人员全天候巡护,组织森林公安和当地林业部门加强执法巡查,及时制止和打击破坏鸟类及其栖息地的行为。
3.加强宣传,营造保护氛围。结合开展“湿地日”、“爱鸟周”等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鸟类、湿地保护的重要性。与我市观鸟爱好者和相关媒体联系沟通,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主动反馈所采取的保护措施和行动,取得共识,形成合力,增强公民保护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