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纪委监察局:严禁“年终突击花钱”
xm.fjsen.com 2014-01-17 07:31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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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月1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黄智敏)厦门市纪委监察局网站昨日发布消息,厦门市纪委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对照最近中央纪委、省纪委通报的1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和对照检查。 针对一段时间以来明察暗访发现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出入私人会所、超标准接待等违规违纪问题,市委反腐办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相关纪律要求,做到“七个严禁”: 1.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各种购物卡及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和年终突击花钱; 2.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 3.严禁以举办茶话会、团拜会、尾牙、联谊共建活动等名义用公款吃喝、相互宴请、赠送礼品; 4.严禁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格执行公务定点接待、审批及接待费支出管理等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标准,不得到非定点接待场所进行公务接待,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5.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或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 6.严禁公车私用及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擅驾公车,严格落实公车使用审批、入库管理、定点停放等制度; 7.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及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规定,带头作出承诺,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带好队伍,管好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落实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自律规定以及奢侈浪费等违规违纪行为,要快查快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并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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