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警方:醉驾男治疗好转将收押 羁押可抵刑期
肇事现场(资料图) 中山医院检验报告单 《醉汉撞死人后竟在车上睡着了》后续 东南网12月2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吕寒伟 曾毓慧)昨天,厦门警方回应本报“醉驾撞人致死案”系列报道称,虽然他因为身体原因办理了取保候审,但涉嫌两项罪则——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同时,由于他是醉驾撞人致死,保险公司不予理赔,他还要为此承担民事责任,对死者家属做出赔偿。一场糊涂酒,既毁了一条命,还毁了自己。 回顾 1点喝到4点 醉驾了五六公里 经查,醉驾男子周某今年40岁,江苏人,一家民营企业的副总。事发时,正是21日清晨6点多。 湖里交警大队交管科李警官回忆,当他们接到报警赶到现场时,周某还在车上酣睡,最后将其送上警车开往仙岳医院时,已是早上8点多。 当日中午,酒精检测得出结果,周某的酒精含量远超醉驾标准,高达230mg/100ml。 周某自称,当天他从凌晨1点多一直喝到4点多,从东渡驾车,途经仙岳路、湖滨北路,最后在吕岭路出事。导报记者计算,这段“醉驾”之路达到五六公里。 焦点1 高血压三级如何被发现 湖里交警大队介绍,21日中午,在酒醒之后,仍在接受调查的周某反映,心脏不舒服,自己本来有高血压。经请示领导,交管科民警带周某前往厦门中医院。 中医院的病历记录诊断时间为16:24,周某的血压检测为低压121,高压236,医生建议检查后治疗。 由于当时对周某是否能拘押没有明确定论,警方仍然决定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傍晚6时,他被送往第一看守所。 在看守所内,周某进行体检,反映有高血压。在民警的陪同下,他被送往中山医院,20时左右被诊断为高血压三级,低压110,高压220,要求“明日查心脏彩超,联系床位”,出示《诊断证明书》“血压控制不良,建议住心脏中心治疗”。“三级属于最高级别,高血压本身并不危险,但有诱发心脏病等其它疾病的危险性。”厦门市第一医院心内科万晓群副主任医师说,熬夜通宵,大量喝酒,肯定会刺激血压指数升高。 焦点2 为什么暂不收押 昨天,第一看守所的刘警官介绍,暂不收押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民警解释,暂不收押不意味着不收押,在等到治疗好转之后会再收押。湖里交警大队交管科表示,将对周某的病情进行跟踪,如果病情稳定达到可以收押条件,将申请对其收押。 万晓群医生补充,高血压患者只要遵从医生治疗,再加上合理的饮食、休息的话,将血压降低下来的难度应该不是很大,“降低到一级的话,几乎可以排除诱发其他疾病的危险性”。 那是不是得了高血压、心脏病,都可以暂不收押?第一看守所民警解释并非如此,这得看病情的等级和医院的诊断。 焦点3 不羁押不能抵刑期 目前,周某被取保候审。民警回应,取保候审也是一种强制措施,在此期间,未经公安机关批准,周某不得离开住处,在传讯的时候必须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周某目前已被羁押,那么他每关一天,今后就能抵刑期一天,可是他取保候审不收押以后,若判刑,他的刑期要从零开始计算。 假如判了刑,周某的高血压还是“血压控制不良”或者其它病症呢,是不是不用关了?林志铭解释,判刑以后是送往监狱,不是看守所,他能不能达到保外就医的条件,得到时再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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