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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热心人帮车主送人回家却撞上房子 车主索赔14万多元

2013-12-24 08:3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蓝晓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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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2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西夕/文 黄财武/图)主动提出帮忙开车,却不幸撞上房子,“热心帮忙”的司机要不要为被撞毁的沃尔沃埋单?

近日,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因义务帮忙引发的索赔案,原告车主状告“热心司机”,索赔14万多元。

悲剧:开着沃尔沃撞房子

2012年2月6日凌晨,海沧区嵩屿社一幢房子里,房主李先生一家人正在家中休息,突然“砰”的一声,一家人被巨响和强烈的震动吓醒,出门一看,发现一部沃尔沃小轿车撞到了房子。

开车的小胡是个年轻人,今年25岁,他是一家酒店负责承办婚宴的工作人员。车主吴女士就是在酒店办婚宴时认识小胡的。

据小胡说,事发前夜,即2012年2月5日21点59分,吴女士丈夫打电话给他,约他去烤鱼店。当时,吴女士夫妻和吴女士的表妹都在。

小胡吃了几道菜后,刚好吴女士的表妹有事要先走,小胡就很热心,主动提出帮忙送美女回家。于是,他拿走吴女士的车钥匙,开着沃尔沃轿车送吴小妹回家。

据吴小妹回忆,当时是晚上12点左右,她说“不用送”,可小胡坚持要送,她“不好驳小胡面子”,于是就上了车。

焦点:义务代驾,撞车谁赔?

小胡开车送吴小妹到家后,又沿原路返回烤鱼店,途中发生了事故。据小胡回忆:“当时,我沿海沧大道由南往北行驶,到建港路要右转时,看到前面一片模糊,就一下子紧张,直直地冲出路沿撞上房子,我面部撞到挡风玻璃,被刮了几道伤痕。”

事故发生后,由于肇事逃逸无法获得保险理赔,吴女士自己花了不少钱修车。经司法鉴定所鉴定,事故造成沃尔沃轿车损失共计132546元。这次鉴定,还花了吴女士8000元鉴定费。

由于这14万多元损失谁来承担,双方一直争议不决,近日,吴女士只好将小胡告上法庭。

在法庭上,被告小胡答辩说,他是“义务帮工”,只是好心替车主开车送人回家,因此,不能让他承担全部责任。

说法

虽是义务帮忙,有过错也要赔

法院审理后认定,小胡的行为属于“义务帮工”。主审法官说,虽然义务帮工人的帮工行为纯属无偿行为,但义务帮工行为人在义务帮工过程中“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被帮工人人身或财产利益受损时,也要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而在本案中,小胡未尽审慎义务酿成交通事故,事后又肇事逃逸,存在重大过错。

因此,法庭结合其过错程度,最终判决要求小胡承担30%的赔偿责任,即支付42000多元给吴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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