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6岁女儿打工切断手指 母亲索赔被指“敲诈”
原声 厦门晚报讯 叶女士:今年年初,我未满16岁的女儿在没有身份证的情况下,被年年大丰收中山路店聘为服务员。女儿5月辞职,6月离职,年年大丰收扣了她500元工资。8月底,女儿又回到这家店做前厅服务员,10月2日经理安排我女儿到厨房帮忙,切玉米的时候,我女儿把手指切断了。我10月4日才知道女儿出事。女儿10月9日出院,11月2日被叫回去上班,因为手痛做不了,11月4日就提出辞职。我们向老板请求要营养费,老板却说我无赖敲诈。 母亲 女儿被聘时未满16岁 切断手指公司没赔偿 叶女士在厦门当保姆,2012年,女儿小琴从老家江西到厦门玩了一段时间。但之后,小琴就不想回江西了,叶女士就想让她在厦门读个职校。但是未满16岁的小琴并不想上学,说要出外打工,叶女士无法说服女儿,就由小琴去了。 今年1月,小琴到年年大丰收中山路店应聘迎宾员,一直做到5月提出辞职(小琴在4月16日满16周岁)。叶女士说,小琴离职时,被公司扣了500元钱,年年大丰收解释这是公司规定。 8月底,小琴又回到厦门,一次到年年大丰收吃饭时,经理请她重新回店里工作。不过,小琴这次做的是服务员。 叶女士说,10月2日,经理把小琴叫到厨房去切菜。叶女士说小琴都没有拿过刀,手一滑就把左手无名指的指端切掉了一块。当时小琴被送到了第一医院,但是因为伤情严重就又被转到了海军医院。直到10月4日,叶女士打电话给小琴,才知道女儿受伤了。叶女士说她和朋友赶到医院,看见女儿孤零零地躺在床上,脸色苍白得吓人。本来说6日就可以出院了,但是叶女士要求多住几天观察,所以小琴到9日才出院。 叶女士说小琴在家调养了一个月,期间公司没有人来看望过她。11月2日,店里打电话通知小琴回去上班。11月3日,小琴就回去上班了,但因为手痛无法干活,4日下午小琴就提出辞职,并且要求公司补偿一些营养费,叶女士说,老板和经理骂她敲诈,双方协商未果。11月5日晚,叶女士到店里与公司老板商议赔偿事宜。11月6日,小琴到店里结算了10月份的工资,店里还补偿给小琴500元作为营养费。但叶女士觉得“伤筋断骨并没有那么快痊愈”,希望能有个说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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