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无票无保险 厦门部分景区电瓶车存在安全隐患
野山谷的观光车没专门投保。 就算把人撞成伤残 景区保险只能赔几千元 如果车辆撞到人,怎么赔?景区的观光车有投保吗? 野山谷公司的总经理陈福明说,观光车有投保,但是对3月份在景区被撞伤的女游客,保险公司不愿意理赔,理由是事故发生的责任是司机操作不当,“就算赔,也只有几千元”。 不过,记者从营销总监李贵禄口中却听到另一个说法:并没有专门给观光车投保,而是给整个景区投了责任险,赔偿金额最低2000元,最高2万元。 陈福明透露,当初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时“有点问题”。记者追问具体情况,他以“自己很忙,现在等待二审的判决”为由不愿多说。记者查询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鼓励实行特种设备责任保险制度,提高事故赔付能力,但并非强制规定。 (文/记者 彭菲 图/赖贵旺) 案例回顾 游客被撞成7级伤残 一审判定景区负全责 去年3月25日,蔡女士和家人到同安区野山谷景区游玩。13点20分,蔡女士抱着2岁多的儿子,一行人从山上走下来。突然,一辆观光车从她背后径直冲过去,没等大家反应过来,母子二人被观光车一顶,迎面撞上了山体。由于创伤失血,蔡女士昏了过去,所幸孩子并无大碍。 蔡女士被送往医院,进行开腹手术。经诊断,她的盆骨、耻骨骨折,多处关节脱位,膀胱破裂,另外还有皮外伤。由于伤情较重,蔡女士住院209天,还留下了后遗症,天气阴冷时关节就酸痛。经鉴定,蔡女士的损伤已构成7级伤残。她起诉要求野山谷公司赔偿68万余元。 一审法院认为,野山谷公司作为景区的经营者,应当对游客的人身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蔡女士在景区游玩的过程中被景区内工作人员驾驶的观光车撞伤,野山谷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结合蔡女士出具的各项费用凭证,6月3日,一审法院判定野山谷公司向蔡女士赔偿经济损失41万多元。 野山谷公司提出赔偿金额过高,并认为已支付了12万多的费用,包括医药费9万多元,因此只愿意依据法定的标准赔偿。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赔偿的金额进行调解,但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均已上诉。 |
- 2013-10-08杭州一男子骑电瓶车过桥 因水漫桥面落水仍失踪
- 2013-08-214岁男孩开三轮电瓶车撞伤78岁老人 称只想玩玩
- 2013-08-1390后小偷每天租豪车偷电瓶车:开好车逃得快
- 2013-08-10浙江街头一电瓶车上演“六人行” “惊呆了小伙伴”
- 2013-08-09“私改”电瓶车引发火灾 损失2万余元
- 2013-08-07电瓶车走多了草坪便成了路 电瓶车所属公司将整改
- 2013-08-01大嶝“宰客”司机遭处罚 电瓶车被降一颗星
- 2013-07-13鼓浪屿上所有电瓶车将一律取消喇叭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