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首页 新闻中心 滚动网报 直通屏山 领导留言板 新闻发布会 西岸时评 东南空间 东南网事 国内 国际 娱乐 体育 视频 图片
思明区 海沧区 湖里区 集美区 同安区 翔安区
镇街视窗:
部门直通车:
鹭岛消防 妇联新闻 工会 文明湖里 文明同安 计生委 党工委 电业局 港口管理局 物价局 海事局 旅游局 教育局
企业风采:
海翼集团 夏商集团 厦门国贸 翔业集团 翔业公益
行业频道:
房产 汽车 建材 食品 保健 商会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一次受伤两场索赔 水手被撞残打起“海陆”官司

xm.fjsen.com 2013-10-04 07:28  陈捷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原标题:一次受伤双重索赔,先告肇事者再告船东 水手被撞残打“海陆”官司

东南网10月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朱忠宝/文 陶小莫/图)一次受伤,能否双重索赔?水手伤残,能否既打“涉陆”官司,又打“涉海”官司?

近日,水手林龙就在被摩托车撞残后,两次提起索赔。第一次他在当地法院状告肇事者;胜诉获赔之后,他又向厦门海事法院提起诉讼,状告船东索要87万余元赔偿。

事件回放:水手被摩托撞残

受伤的林龙是“丰达1”轮船的水手,他平均月薪5200元。事故发生前,“丰达1”轮船驶入龙海市玉枕船厂进行维修。2012年7月25日22时许,林龙和另一同事孙亚在龙海市海澄镇横穿马路时,被程滨驾驶二轮摩托车撞倒在地。

经鉴定:林龙的伤残等级为四级,附加一处九级、一处十级伤残。

出院后,林龙先向龙海市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诉求判令肇事者程滨予以赔偿。

在民事案件胜诉后,近日,林龙又向厦门海事法院提起诉讼,索要工伤赔偿,起诉要求“丰达1”轮船东依法赔偿医疗费等各种费用共计87万余元。

责任编辑:陈颖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频道点击排行
网站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