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农民受雇田间干活时离奇死亡 蜜蜂蜇死人应找谁赔?

2013-09-01 08:0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蓝晓梅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9月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农夫/文 陶小莫/图)农民受雇在田间干活时,被蜜蜂叮蜇致死,能不能索赔,又该找谁索赔?

近日,厦门中院针对这起“蜜蜂蜇死人”的奇案作出终审判决。雇主因未及时排除危险源应承担30%责任,最终被判赔偿给死者家属24万余元。

奇案 蜜蜂蜇死人

阿天(化名)已经年过五旬,他是集美当地农民,平时依靠帮人干农活挣钱。事发一周前,邻居老张雇佣阿天在他家自留地上干农活。

2011年1月底,家住厦门市集美区的阿天跟往常一样,到老张的自留地上为其搭盖猪舍,清理田地。11时左右,阿天突然遭受蜜蜂叮咬,随后昏厥在地,不省人事。很快,他就被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后经抢救无效而死亡。经诊断,死因为“过敏性休克致死”。

据介绍,阿天是在事发前九天受雇,为老张干农活的。他们双方约定日薪70元,工作完成后统一结算。

而咬人的蜜蜂是老张的邻居小金饲养的,他在老张的自留地旁边摆放了多个蜂箱。

事故发生后,雇主老张赔偿了20000元后不愿再多赔。而蜂箱所有人小金也说,这事与他无关,表示拒绝赔偿。

无奈之下,阿天的父母便将老张告上法院,索赔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等共计79万多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