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微博求证或被判刑 民警建议求证可私信或报警
谣言的三种形态 1.求助提醒 有些谣言,贴着“求助”、“提醒”的标签。 2013年7月29日,一条“求助信息”的微博散开:三岁多的小女孩在大润发超市附近被拐走?警方随后辟谣称近期并未接到类似报警。发帖者其实也只是转发外地信息。 对此,杨朝玮律师分析说,一些贴着“求助”、“提醒”标签的谣言实质上是通过捏造虚假的事实,给某些特定的商圈营造一个治安环境令人担忧的氛围,引起老百姓对这一区域的恐慌,让老百姓远离或避开该区域,以达到造谣者自身的非法目的。而这些目的不排除是出于恶意竞争。 对于此类案件,在解释出台前,可按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追究造谣者的刑事责任。在解释出台后,可依照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如果既构成寻衅滋事罪,又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以处罚较重的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2.恶意炒作 有些谣言,是为了吸引点击率,恶意炒作。 最著名的谣言,是2007年8月,厦门得得网论坛发布《台风“圣帕”袭击福建厦门,一大型网络公司63名员工集体失踪!》的帖子,捏造台风“圣帕”对厦门造成巨大破坏的谣言,被国内部分地方网络论坛转载,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该谣言是得得网恶意策划,为了吸引眼球。编造者被行政拘留,后网站关闭。 2008年8月12日,厦门某论坛一帖热传,称在机场附近路口近半年来发生了17起强奸少女的恶性案件,手段十分残忍。后警方调查,发帖人卢某承认说是为了增加点击率,尽快在论坛里升级。 3.一时兴起 有些谣言,是一时兴起。 去年9月3日,“人贩当街抢走男孩,父母追赶反遭人贩砍伤! ”的帖子在厦门某网络“爆料”,一时间人心惶惶。可警方查明,其实这是两夫妻发生感情纠纷后抢孩子。 发帖者谢某银今年21岁,福建建瓯人,只是在与网友QQ聊天时,听网友说前埔发生一起“人贩子持刀砍人抢小孩”,便将所听说的情况在论坛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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