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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微博求证或被判刑 民警建议求证可私信或报警

xm.fjsen.com 2013-09-12 07:53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一位民警认为,如果有些人明知是谣言,只是加了“是不是真的”之类的疑问词语,来达到传播的目的,如果扰乱了公共秩序,同样会受处罚。

民警建议说,提醒式转发同样是“对外”转发,进一步扩大了谣言的辐射范围,如果要向警方咨询,可以采用报警的方式,也可以在微博的私信里转发,不要让谣言扩大影响。

点评

谣言“穿上外衣”就不能免罚

针对转发提醒类谣言,杨朝玮律师认为,应当根据其情节的不同和造成的后果不同,分别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如果发布谣言侵犯他人的名誉权、隐私权,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未达到“情节严重”情形的,一般作为民事侵权行为处理。如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公然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应按《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予以行政拘留。如果散布谣言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可以依法追究造谣者的刑事责任。

那么,发“求证类”的谣言会不会被判刑?如追问“是不是发生命案”。对此,杨朝玮认为,如果发帖者只是单纯地以核实事实为目的询问,不应当给予处罚。但如果发帖者是以引起社会恐慌或者以诽谤他人为目的,那就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治安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严重的可以依照此次两高新解释中的诽谤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等法条处理。

专家说法

刑罚是“最后的手段”

厦门大学法学院黄健雄教授:针对发微博提醒、求证的行为,要慎用刑罚,不宜矫枉过正。这类微博内容,即使不小心给某个人造成一定的名誉损失,也可以通过民事索赔或者治安处罚的方式予以解决,不一定要动用刑法。刑罚是“最后的手段”,具有谦抑性,动用刑罚要慎重。司法机关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不枉不纵,不私不盲,以保障公民正当的言论表达。总之刑法应慎重介入公民的言论空间。

责任编辑:蓝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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