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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微博求证或被判刑 民警建议求证可私信或报警

xm.fjsen.com 2013-09-12 07:53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9月1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吕寒伟 陈捷/文 梁张磊/图)9月初,一名河北市民在网络上问了一句“是不是发生命案”,结果被警方治安拘留5天。一石击起千层浪,网友们如今小心翼翼,不知道哪些是该说,哪些不该说,到底雷区的那条线在哪里?在处罚上,很多人更不清楚,到底哪种程度以治安拘留论处,哪种程度上升到刑法定罪?

提醒式谣言 敲车窗用刀片割脸

前天晚上,厦门多名网友在微博上提醒:“今天已经有六辆车报案,如果有人拿着名片,敲你车窗向你问路,千万不要开窗。因为名片后有刀片要割你的脸,然后抢劫。千万要小心!”

截至昨天,来自厦门网友的微博只有4人发该微博、9人转发,也有人通过微信提醒,在好友之间转发。

要想核实这条信息是不是真的,其实很简单,把信息在网络上搜索一下,就会发现,南京、贵阳、安徽也出现了完全一样的版本,当地警方都先后辟谣了。

很快,厦门警方得知了这条信息。昨天导报记者从厦门警方获悉,这条信息确实是属于谣言,厦门没有发现这样的报警。

点评

没恶意没危害不会追究

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杨朝玮律师认为,转发此类提醒类信息只是对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可能存在的一些犯罪手段予以介绍,并让公众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一般不会造成公众秩序严重混乱。而且,该信息目的是提醒亲朋好友,这样的动机本身并无不妥,且即使是谣言,一般也难以达到造成公众秩序严重混乱的程度,因此,对于此类行为无须追究其刑事责任。

福建冠德律师事务所龚晓洪律师也说,要谨防打击扩大化。对于请求网友“核实”、“提醒”网友之类的发帖,是否认定为传播谣言,应该看具体的内容和表述的方式,以及是否有造谣惑众的犯罪意图,不能够简单化处理,否则容易“误伤”。

提醒式转发 是否能免罚?

面对同样的谣言,网友转发时出现两种类型。

一种注明出处。“小zz想长圆点”在微博里加了一句“转自一保险公司负责理赔的人员微信”,“bala-ba”说明“转自一东莞保险公司负责理赔人士的微信,提醒各位亲朋好友”,谨慎者转发给“厦门警方在线”微博,求证是否属实。

另一种没注明出处,没有转给相关部门核实,甚至还加了些话,比如“亚提拉咖啡”加了一句话:这太恐怖了,不管真假大家小心为妙。

两种类型都属于提醒式转发,会不会被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蓝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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