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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浪屿拆违惩治乱象 公房“住改商”可套利260倍

xm.fjsen.com 2013-09-06 07:05   来源:厦门网    我来说两句

内幕

公房“住改商”可套利260倍

整治公房违规行为获鼓浪屿居民支持

执法办“先拿住宅公房开刀”的表态,得到不少居民支持。

本报之前就曾几次报道,有着“政府背景”的公房,往往能引领岛上商业走势,“公房飞涨,私房跟风”,就是近几个月,岛民用来形容岛上店租飞涨现象的一句“流行语”。然而,对于“住改商”这类公房违规行为,之前的处理,却并不见得容易,鼓浪屿房管所工作人员就曾向记者“大倒苦水”:想要收回或恢复公房,单纯依靠自己,难度太大。

难度大的根源,在于利益大。昨日被封的福建路16号的邻居、家住福建路14号的曾阿婆就告诉记者,岛上的住宅公房月租金按照房屋好坏划分了许多等级,即便是最高级的住宅公房,月租金也只要每平方米5元,而福建路16号、18号一楼两套房子,面积都在十多平方米,每月租金还不到50元。然而经过转租商铺,月租金已经开到了1.3万元,足足翻了260多倍。

房管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利益驱动下,“住改商”的商户相对比较强硬,房管所又没有执法权,不能把商户“赶出房子”,所以碰上“住改商”,房管所很多时候只能靠走法律诉讼途径。然而,虽然诉讼基本都能稳稳胜诉,但是胜诉远不代表问题的解决,事实上,大多数胜诉案例都碰到了“执行难”的瓶颈,成功回收的“住改商”屈指可数。

“所以我们最希望的,就是政府能把握住这个好开端,坚持下去,加大整治。这也算是对我们居民、对琴岛的一个交待吧!”曾阿婆说。

文/图 本报鼓浪屿站记者 黄晓波       见习记者 林露虹

责任编辑:蓝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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