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会诊”停车场管理问题,并建议———
越是拥挤的地方越要收拥堵费
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光豪)“不少地下停车场空气质量差,条例要管起这个问题”、“不少停车库变相改成了商店,条例也要管起这个问题”……昨日,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草案)》,委员们在“会诊”中抛出的不少建议赢得大家共鸣。
鹭江道是厦门车流量最大的地方之一,一到节假日常常很拥堵,停车也很困难。(资料图片)记者 常海军 摄
【停车场问题】
要改善空气质量
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林金水表示,现在不少地下停车场,特别是一些大卖场的停车场,存在空气质量差的问题,立法要关注这一环保问题。他说:“能不能提出具体规定,要达到什么标准,使空气质量有所保证。”
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昭扬也表示,以前不少停车场、停车库被改成商场、商店,而且生意不错,这要怎么办?他认为:“条例必须面对,不能回避。”
“具体条款的原则性一多,法律就容易变成权力者的工具。”陈昭扬认为,这个草案总体还是写得比较实在,刚性的条款多,不过,他也指出个别条款还是原则性规定,必须具体量化,否则执法尺度一大,就容易影响公正性。
【非机动车问题】
应通过立法来管
“美丽厦门,在慢生活、低碳生活中,非机动车会多起来。”厦门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黄清河表示,广州、上海、青岛的立法,都把非机动车管起来,厦门的这个条例也应该把非机动车一起管起来。他说,像环岛路非机动车出现不少乱象,不管起来会更乱。
“还有,小区里的道路谁来管?怎么管?”黄清河说,条例对这个问题也应该具体涉及。
【拥堵问题】
建议收“拥堵费”
黄清河还算了一笔账。有一次他在中山路停车,不到3小时被收了二十几元,他说:“感觉很贵,但这种价格杠杆是必要的,越是拥挤的地方越要收拥堵费。”
他还建议,相关部门还要通过交通手段明确提醒“你已进入拥堵路段”,让司机在心中算算账。
【停车位问题】
配建标准怎么定
厦门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杨益坚很关心“建筑物停车位配建标准出来了没有”。
规划部门答复称,已有专门量化表,配建标准首先区别公用、办公、居住等不同建筑性质,再按不同面积设定配建标准。 |